11城市超九成土地出让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2008-06-05    作者:崔鹏    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6月4日电 今天(6月4日),审计署发布公告,公布了2007年对北京、天津、上海等11个城市及其所辖28个县(市、区)的2004至2006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的审计情况。审计表明,11城市3年间共办理划拨用地31910.69公顷,出让用地86773.34公顷,合同出让金总金额为3566.19亿元。
  审计发现,11城市共征收出让金3510.35亿元,其中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有3423.99亿元,占97.54%;实现土地出让净收益2618.69亿元,其中按规定纳入基金预算管理的有754.56亿元,占28.82%;支出出让金3296.59亿元。截至2006年底,出让金累计结存462.38亿元。

三成土地出让实现“招拍挂”,市场机制初步建立

  审计表明,相关城市已逐步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及相应管理制度。11城市都设有专门的土地储备和交易机构,逐步建立了土地出让的信息公开、地价评估和集体决策制度。有的地方还制定了土地出让操作规范。北京市自2006年起对全市土地实行了一级管理和集中供应。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注重加强供地前的规划管理与控制,坚持优先开发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先行安排拆迁居民住房。
  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场化配置比例有所提高。审计发现,11城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面积占出让土地总面积的比例3年度分别为26.94%、49.25%和32.51%。据此测算,其平均比例约为36.23%。审计署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副司长翟挨才表示,上次审计署组织对10城市2001至2002年土地出让金审计时,通过“招拍挂”出让土地的面积仅占6.3%,这说明目前土地的有偿供应比例和市场化配置比例都大大提高了,市场在配置土地资源中的作用更强了。

1800多亿元土地净收益未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审计发现,11城市的出让金征收力度逐渐加大,3年度出让金按期征收比例达到94.08%。但审计发现,土地出让金征收过程依然存在违规减免、变相减免、拖欠、未按规定纳入财政管理或基金预算管理等问题。其中,11城市土地出让净收益有1864.11亿元未按规定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占11城市土地出让净收益总额的71.18%。
  出让金财政管理有所加强。11城市均设有出让金财政专户,将绝大部分出让金纳入了专户管理。但是,仍有108.68亿元出让金未按规定纳入财政管理,占11城市出让金征收额的3.09%。其中,开发区管委会等非财政部门收取出让金86.34亿元,而且均未按规定将其上缴财政纳入专户管理;政府“以土地换项目”,用出让金直接抵顶项目工程款22.34亿元。
  翟挨才说:“相比之下,专户管理出让金的情况要好一些,而大部分土地出让净收益未纳入预算管理。”他表示,这将影响政府预算的完整性,造成这部分资金脱离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同时很容易造成出让金体外循环、坐收坐支、截留、挪用等问题。
  审计发现,土地出让净收益基本能够按照规定用途安排使用。  

97.81%的被征地农民已收到补偿款

  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问题至关重要。此次审计调查抽查了38个征地项目的补偿安置资金到位情况,延伸了64个农村经济集体组织,走访了686户被征地农民。
  审计结果表明,被抽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到位补偿安置资金22.29亿元,实际到位20.01亿元,占89.77%;被征地农民应收到补偿款8438.63万元,至审计调查时实际收到8253.98万元,占97.81%;89.47%的征地项目执行了“两公告一登记”(即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登记)制度。
  此外,北京、天津等8城市初步建立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在审计过程中,还发现了部分城市存在拖欠、挪用农民征地补偿金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违规行为。
  据了解,有关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已经或正在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截至今年1月底,11城市已收回被挪用、出借、返还和欠征的出让金68.27亿元,收回被挪用、欠收的征地补偿资金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2.93亿元,归还被挪用的土地储备贷款9.72亿元,有的城市还收回了部分违规出让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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