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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30 作者:小安 来源:上海证券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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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三种常用高科技电子产品的关税问题,美国和日本28日均在WTO对欧盟提起了诉讼。 据悉,美国和日本的投诉主要涉及电视机顶盒、平板电脑显示器以及多功能打印机三类产品,欧盟目前对这些产品征收进口关税。不过,惠普等美国公司和美国的贸易官员表示,这类产品应该受到世界贸易组织在1997年所订《信息技术协议》(ITA)的保护。该协议要求成员国对所有的信息技术产品免征关税。 同在28日,日本官员也表示,日本首次根据WTO规则起诉欧盟,称欧盟对上述三类商品征收的关税过高、不公平。这是日本自2004年以来首次向WTO提起诉讼。 日本和美国声称,多功能打印机也应属于IT产品,因其通过个人电脑来进行操作。日本和美国已经将多功能打印机的关税率定为零。打印机、传真机和扫描仪都被包括在IT协定的条款里。 业内认为,此次贸易争端的焦点在于对ITA的阐释。这份旨在推动全球高科技创新的协议规定,除了部分有限的例外,与电脑有关的高科技产品的关税将全部取消。目前,欧盟对兼具复印、传真和扫描功能的打印机征收6%的关税,因其认为此类打印机属于复印机,而复印机不包括在1996年IT协议的范畴里。 官方统计称,去年欧盟进口的上述三种高科技产品总值达110亿美元,而日本2006年出口到欧盟27国的多功能打印机的交易金额达2950亿日元左右。 惠普的发言人表示,目前还不清楚究竟有多少美国产品受到了关税提高的影响。代表美国高科技产业的律师诺维克认为,欧盟很明显对ITA中涵盖的产品征收了关税。 不过,欧盟方面则不以为然。欧盟委员会28日发表一项声明说,欧盟对部分IT产品征收关税并没有违反世贸组织相关规定,美国向世贸组织提起的指控毫无道理。欧盟称,上述争议产品均不在《信息技术协议》覆盖的范围。欧盟称,这些产品不应该被视为真正的高科技,因为它们和传统的媒体产生了竞争。举例来讲,平板电脑显示器也可以被用作电视机。另外,同时具有扫描、传真和打印功能的多功能办公设备本质上仍属于复印机,不在《信息技术协议》适用的打印机范畴内,因此可以征收关税。 欧盟方面称,欧方愿意通过修订ITA克服新技术带来的产品界定难题,这必须在多边的框架下与缔约各方磋商决定,但美国对此一直不接受,而在双边层面上提起诉讼无助于解决问题。 分析人士指出,虽然美国和欧盟最近承诺要缩小彼此间的贸易分歧,但此案很可能会加剧美欧之间持续不断的争端,包括对飞机制造商提供补贴所引起的争议、美国对生物柴油的税项减免以及美国鸡肉的出口,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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