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收费站仍在收费 群众呼吁尽快还路于民
    2008-03-11    作者:韩俊杰    来源:中国青年报

    目前仍在收费的郑州黄河公路大桥,越来越引起广泛关注。此前,该收费站被国家审计署审计公告指明“超期违规收费”。
    审计公告发布之前,在河南当地,媒体和有关人士就质疑过郑州黄河公路大桥的收费。今年河南省两会期间,也有该省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政府将其取消。
    在全国范围内,郑州黄河公路收费站只是审计署公告提出的众多违规收费站之一。面对这些被确认违规却仍在收费的收费站,一些群众呼吁,希望两会代表委员关注这个问题,让这些违规收费站尽快下课,政府尽快还路于民。

收费员的烦恼和大桥惊人的收益

    郑州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的收费员小王(化名),近来工作内容增加了一项——过往车辆中,对收费提出质疑的司机越来越多,而他则需要一遍遍不厌其烦地向司机进行解释。
    “国家审计署不是认定你们是违规收费了吗?怎么还在收?”3月9日上午,一辆汽车驶入郑州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区,男司机拒绝交费。
    “我们收费,有省政府的批文。目前,我们还没收到政府停止收费的通知,所以我们必须继续收费。”收费员小王说。
    一位来自新乡的司机对记者说:“俺经常要到郑州送货,一趟货能挣个五六十元,可这个收费站来回就要交20元。从原阳到郑州,这又是必经之路,不走不行。听说这个大桥建设时的贷款好多年前就通过收费还完了,可这个收费却一直没停。国家审计署都说它是违规收费了,还在收!”
    司机们说的审计署的公告,指的是2月27日国家审计署办公厅的2号公告——《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以下简称《2号公告》)。
    据介绍,此次收费公路审计调查始于2006年,共涉及全国18个省(市)。此次调查重点关注的是“政策法规、规划决策、投资体制、运营管理、投资效益和社会公平”等六个方面。
    该公告中指出:“河南省郑州黄河大桥总投资1.78亿元,银行贷款7100万元,在1996年已用收费还清了全部银行贷款后,违规继续收费14.5亿元,在地方政府重新核定的收费期内还将收费30亿元。”
    郑州黄河公路大桥1984年开始建设,南起郑州市花园口,北抵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马庄,全长5549.86米,为河南省内跨越黄河的重要快速通道,也是107国道重要桥梁。1986年10月1日通车。
    现在,郑州黄河公路大桥的资产管理方,是河南省交通厅下属企业—河南中原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该桥的通行费收入,是中原高速公司的主营业务重要构成之一。
    根据该上市公司中原高速公布的数据,该桥及其南接线最近一次审批的收费权经营期限为20年,经营期限自2000年12月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2007年,中原高速四处收费公路总计收费180171万元。其中,郑州黄河公路大桥通行费收入为20761万元,占收费总收入的11.5%。
    按照此数据计算,2007年,该大桥的通行费收入为当初政府投资1.06亿元的1.95倍。而至该大桥收费截止期的2020元12月,审计署预计该大桥还将收费30亿元,则该大桥36年间总收费收入将达到当初投资的40多倍。
    郑州一位司机说:“如此可观的收益,是否就是违规收费至今难以停止的原因呢?”

“难道审计署搞错了”

    国家审计署《2号公告》指出:一些地方政府和交通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把收费公路作为融资平台,在公路上违规设站、提高收费标准、将政府还贷公路随意转为经营性公路等。一方面,经营企业从地方政府批准的高收费期限和收费标准上获取收益,用来再投资政府指定的其他项目及弥补财政经费等;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也从包括公路等各种投资活动、企业经营收益中获得税收收入等。这种做法影响了政策目标的实现和效果,加大了社会负担。
    具体到郑州黄河大桥,审计署的定性为:“还清贷款后继续违规收费”。根据国务院2004年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在公路上设立收费站应当终止收费而不终止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对此,记者致电河南省交通厅。该厅拒绝接受采访,并表示,目前仍在等政府的通知。但此前,中原高速公司总经理关键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说,郑州黄河大桥收费问题是经过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批准的,不存在违规的问题。“如果是违规,那也是政府违规,可能跟公司没有关系。”
    河南省交通厅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也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认为,郑州黄河公路大桥不存在违规问题,收费是根据统贷统还的原则。“我们获得(郑州黄河大桥)经营权是当年(2001年)根据交通部审批过的,而这个(《条例》)是后面出来的。”
    记者注意到,《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附则中规定,在“本条例施行前在建的和已投入运行的收费公路,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原则进行规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
    但是,记者没有找到上述部委根据《条例》原则对郑州黄河大桥收费问题的再规范性文件。目前郑州黄河公路大桥继续收费的依据,仍是省政府的有关批文。
    对此,郑州译达律师事务所王智勇律师认为,由河南省政府批准的正式文件属于地方政府规章;交通部审批的文件属于部委规章;但国务院颁布的《条例》属于行政规章。从法律的效力上来讲,地方政府规章与部委规章都不能与行政规章相冲突。
    对于河南省交通厅提出的统贷统还的说法,审计署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司长潘晓军在接受有关记者的提问时曾经表示,一些地方将政府还贷公路收取的部分通行费,用于其他收费公路项目建设,并称之为“统贷统还”,这种做法不合规定。
    此外,记者还注意到,2007年11月14日,交通部发布了《关于废止47件交通规章的决定》。该决定第11项明确废止由原交通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贷款修建高等级公路和大型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规定》([88]交公路字28号),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而这个被废止的《规定》,则是众多贷款修建的路桥隧道此前收费的重要依据。
    “难道是审计署搞错了?”一位通行郑州黄河公路大桥的司机,在不情愿情况下交费后说。

“收费站制约黄河两岸同步发展”

    据记者了解,对于郑州黄河公路大桥的收费,社会各界早有质疑,只是一直没有结果。
    就在国家审计署的《2号公告》公布之前,在今年河南的两会期间,河南省人大代表魏刘宝就提出议案,建议取消或北移郑州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
    魏刘宝代表在议案中说,该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快推进郑汴、郑新、郑许一体化进程,强化郑州中心城市地位,提升中原城市群整体竞争力。目前,新乡市正在全力推行郑新一体化工作,尤其是与郑州一桥之隔的原阳,正从规划、产业等方面与郑州对接。但由于郑州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郑新一体化进程。
    魏刘宝认为,省政府应取消或北移郑州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理由有三:
    一、收费还贷期已满。郑州黄河公路大桥1986年10月1日建成通车,计划还贷收费年限10年。按照原还贷计划时间,到1996年10月收费还贷期已满。
    二、干线公路桥梁作用日益弱化。2004年10月1日,京珠高速郑州黄河公路二桥建成通车后,郑州黄河公路大桥的功能已逐步被郑州黄河公路二桥取代。随着郑州市的东扩北移,原107国道原阳桥北至郑州段在功能上已由国道转化成城市道路,相应的国道干线公路桥梁功能越来越弱,而城市道路桥梁的功能越来越明显。
    三、中原城市群和郑州都市圈建设需要。2003年,河南省委、省政府提出了《中原城市群发展战略构想》,着力打造以郑州为中心,包括洛阳、新乡等9个城市在内的城市密集区,培育郑新产业带,加快原阳桥北新区建设,加快郑州花园口黄河生态旅游区、新乡桥北至韩董庄区域开发,通过现有的郑州黄河大桥和正在建设的郑州黄河公铁两用桥,促进黄河两岸呼应发展,进一步拓展郑州向北发展的空间,加速推进郑新一体化进程。但由于107国道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黄河南北两岸的同步发展。目前,黄河南北两岸地价相差几十倍,取消或北移107国道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后,原阳县在产业、基础设施等方面将会快速融入郑州,郑新一体化进程明显加快,郑州都市圈核心区的产业竞争力将得到显著提高。
    魏刘宝代表还说,据调查,目前上海、武汉等地部分长江大桥都停止了收费,很大程度上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新乡市民:近邻冰火两重天?

    随着郑汴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新乡人对开封人羡慕有加,对郑州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的意见则更加突出。
    2006年11月19日,郑州至开封的快速通道——郑开大道正式通车。据官方公布的数据,该道路2005年12月6日开工建设,总投资10多亿元,全长39.2公里,东连开封市大梁路,西接郑州市金水东路,双向10车道,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尤其引人注意的是,这一条开放型的城市快速路完全免费通行。
    “同样是连接两个近邻城市的重要通道,郑开大道投资10多个亿,全免费;而郑州黄河公路大桥政府当年的投资才1.06亿,在还完贷款之后仍在长期收费。我们怎么都觉得不公平!”一位新乡市的司机说。
    在郑开大道通车仪式上,河南省省长李成玉说,郑开大道的建成通车,必将有力地促进郑汴两市乃至整个中原城市群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郑开大道道路两侧功能区规划已编制完成,产业布局有序展开;郑汴城际公交的正式开通,电信同城方案的实行,两市面向市民开放的优惠措施付诸实施,必将进一步缩短郑州、开封两市间的空间距离,加速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的流动,有效降低商务成本,加快两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两市的百姓也将从中得到更多实惠。
    “投资10个亿的郑开大道能够免费通行,应该说省政府对于拉近城市距离给社会经济综合发展带来的效果已经有了明确的结论。”河南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说,“在这样的情况下,在中原城市群发展和郑新一体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在审计署审计公告的督促下,尽快取消郑州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应该是河南省省政府正确而明智的选择。”
    记者注意到,国家审计署的《2号公告》中称: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向有关省(市)提出了要求纠正和整改的意见,众多省份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督促整改,多数违法违规问题已得到纠正。
    截至记者发稿时,郑州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的问题,仍没有官方对审计署的正式回应。在全国的范围内,众多类似郑州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被国家审计署公告违规的收费站,同样仍没有停止收费。有关专家认为,这样的情况,一方面不利于维护中央政府的权威,另一方面也严重影响地方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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