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卖场力推家电"医保" 一年最低只要25元
    2008-01-14    作者:王烽    来源:《市场报》2008-01-14 第11版

  花少量的钱即能最大限度实现对家电产品的“保值”。笔者走访市场发现,近期,福建省福州市悄然出现了一种延长家用电器保修期的有偿服务,消费者花少量的钱,就可享受家电在“三包”过后出现故障的免费保修。业内称这是一种新型的售后服务方式,但并非所有家电都有必要延保。

卖场力推延保服务

  目前,福州已推行延保服务的商家有国美、永乐等,此外,包括中博手机城在内的商家也欲发力于此。
  据《海峡都市报》报道,国美是福州家电延保的首吃螃蟹者。2007年下半年,国美推出“家安保电器延保计划”,这种延期保修服务覆盖了全品类家电。据悉,消费者在国美购买家用电器后,只需支付几十、几百元,就可享受生产厂家保修期以外的修理或更换服务。

一年最低只要25元

  被喻为家电“医保”的延保服务收费并不贵。保费标准主要按大小件电器划分,消费者可选择1至3年所购电器的延保期限,一般400元以下的小件电器,延长保修期一年的保费仅为25元;而对于万元以上的大件电器,延长保修期一年需花费400元左右。
  以消费者购买一台7000元的37英寸液晶电视为例:可享受厂家提供的保修期限假若是一年,过了保修期后液晶彩电损坏,那就要由消费者自己埋单维修电器。而福州市场的维修行情价大致包括上门费20元,修理费200元左右,零件费大约1500元,总共要花1720元。但有了延长保修服务,消费者就可以享受免费售后服务,3年延保也只需626元。

并非所有家电都适合

  福州市工商联电器维修业商会的会长林勉海认为,并非所有家电都有延保的必要,而像平板电视或是那些使用频率较大的家电才有延保的意义。
  林勉海还提醒消费者,在具体的延保期限、延保范围、延保期内故障的责任界定等方面,消费者应与经销商签署书面约定,以防日后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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