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造节无市场 消费者司空见惯无人捧场
    2007-12-21    作者:郑妍 翟维鹭    来源:《市场报》2007-12-21 第08版

    平均下来一家商场最少每个月过一次节,多的可以达到一个月过两次节。 一家商场负责人表示了他的无奈:“我们也是没办法,商场如没有活动,不搞促销,就没有人来购物。遇法定节日还好,如果没有什么节日,我们只好制造一些节了。”

商场每月都“过节”

    除了“五一”、“十一”、中秋、春节等中国传统节日以及各种洋节如情人节、母亲节、圣诞节等,很多百货商场还开展了“化妆品节”、“珠宝节”、“内衣节”、“羽绒节”等自创节日,平均下来一家商场最少每个月过一次节,多的可以达到一个月过两次节。

家电“造节”噱头多于实惠

    家电卖场也同样是造节的“大户”,“冰箱节”、“彩电节”、“音响节”、“小家电节”、“白电节”等“节日”,大多数消费者都不会感到陌生。但是,就是这些以促销优惠为卖点的“节日”,究竟又能给消费者带来多少实惠呢?消费者刘女士前不久在某家电卖场的“彩电节”上购买了一台国产品牌的大屏幕液晶电视,享受了“节日”特价,商家称比平时的售价便宜了600元。后来刘女士得知,她的一位朋友在另一家超市购买的同一机型,正常售价就与她的“节日特价”相同,红红火火的“彩电节”并没有给刘女士带来实惠。无独有偶,消费者吕女士日前在某家电卖场发现,她前一段时间赶在“厨卫节”特价时购买的那款电饭煲,在“节日”过后并没有像促销员当时所说的那样“恢复原价”,当时所谓的200元优惠,显然是常规促销的让利,和商家的“节日”并没关系。

一味“造节”已无人捧场

    一家商场负责人表示了他的无奈:“我们也是没办法,商场要是没有活动不搞促销,就没有人来购物。遇法定节日还好,如果没有什么节日,我们只好制造一些节了。”一位家电卖场工作人员坦言,价格上的优惠是有一定限度的,但是商家必须要有宣传噱头,可能同样是一两百元的让利,但在个别商家的刻意包装之后,往往使消费者误认为“机会难得”。对这些节日消费者又是怎样看待的呢?一位有着实践经验的消费者讲述了自己的想法:“在商场一些节日中购物,确实能买到比较实惠的商品,但有些节日更像低劣商品大集合,打折促销的看不上,品质好的又往往不参加活动,这节不节的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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