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人口6000多万,却有超过100万个各种协会组织。
巴黎律师团律师、非政府组织和国际组织的专家顾问、索邦大学(巴黎一大)的菲利普·里夫曼教授说,所有这些协会,都是依据法国《1901年协会法》而成立的。从“协会”中又逐渐派生出了很多类组织机构,如“非政府组织”、“基金会”等。发展到今天,尽管这些组织在资金来源、运作模式、行动目的、目标范围等方面已经大相径庭,但里夫曼教授特别强调:在法国,任何协会组织包括非政府组织,都没有特定身份,“绿色和平”、“无国界医生”在法律地位上与钓鱼者协会并无分别。
法国“消协”多达18家
在“多如牛毛”的协会中,也有类似中国“消协”这样的组织,且远不止一家。
11月19日,记者一行造访了位于巴黎绅士街的“住房、消费及生活环境协会”。据称,成立于1952年的该协会,是法国“最重要的一家消费和用户全国性协会”。该协会的活动领域涉及日常生活和生活环境的各个方面。协会的行动目标是改善生活质量、让广大民众都能获得高质量的产品,社会有良好的生产和销售方式,公民获得良好的健康、安全和环境服务。
“住房、消费及生活环境协会”的负责人之一费德丽柯·普芬德女士向我们介绍说,该协会只是法国多家“消协”中的一家,全法国现在有18家合法注册的消费者协会。这18家“消协”分为3类:第一类是像UFC(大意是“选择什么”)和“住房、消费及生活环境协会”这样的全国性协会,规模和影响都比较大;第二类是为特定类型的家庭提供服务的协会;第三类是作为工会分支的消费者组织。“住房、消费及生活环境协会”在法国有3万名会员,规模仅次于“UFC”,它还是欧洲消费者联盟的成员。
18家“消协”之外,法国还有一家消费者研究院。消费者研究院实际上属于公共机构性质,主要做与消费有关的调查统计工作。
虽然供职于最重要的一家“消协”,但普芬德女士在言谈中没有什么门户之见。她说:这18家“消协”都在为保护消费者利益、伸张消费者权益而工作。
消协主业是调解而非打官司
说到“消协”,很自然就会联想到为消费者维权、打官司。令记者稍感意外的是,除非万不得已,法国的消协并不赞成让消费者与企业直接对簿公堂。
普芬德女士说,在法国,一部“消法”有差不多两寸厚,作为非专业人员的普通消费者,没必要也不太可能完全搞清楚消费者的权益何在,更搞不清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就需要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和组织来为消费者服务,各种“消协”也就应运而生。普芬德女士强调,在与“有钱有势”的生产企业对垒时,消费者无一例外都处于弱势地位,这一点在全世界都一样。所以,作为“消协”来说,通常要做的事情是,既要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也要尽量避免让消费者单抢匹马地与企业打官司。消费者个人与企业论理,企业常常采取拖延或置之不理的办法;即使打起官司来,消费者个人也常常占不到什么便宜。而由消费者协会出面游说、调节、斡旋,常常更容易解决问题。因为企业慑于“消协”的影响力,怕造成更大范围的恶劣影响。
在法国,在互联网和住房等领域出现的消费纠纷目前比较多,这一点与中国的情形相似。普芬德女士举例说,在互联网服务方面,经常有用户在向互联网公司交纳了有关费用后,却得不到相应的服务。这个时候由“消协”出面,让互联网公司尽快提供他们承诺的服务,并向用户退还没有提供服务的那一部分钱,收效比用户个人出马要好很多。
还有一种情况也很常见:互联网公司常常会提供一个技术支持电话号码,以服务之名,行赚钱之实,因为这个电话号码的收费比普通电话要高很多。普芬德女士说,经过“住房、消费及生活环境协会”的不懈游说,在接受记者采访之时她得知,法国议会正在讨论并将很快批准一项新的立法,互联网公司将不能以技术支持电话的形式向用户收取多余的费用。
房屋租赁方面出现的纠纷也很多。在法国,租户在向房东租房时,要交纳3个月的保证金,可在租期结束后,很多房东会找很多借口不退给租户保证金。很多租户抱怨说交3个月的保证金太高。有的租户因暂时交不起房租,会被房东轰走。在房主团体与房主个体之间,利益有时很难协调。上述种种,都需要“住房、消费及生活环境协会”出面,在政府部门、房东、租户之间游说、斡旋、调解。
“住房、消费及生活环境协会”通常只为协会会员提供服务。记者有些“外行”地问:“如果作为外国人的记者在法国出了消费问题,你们协会可否为我提供服务和帮助?”普芬德女士很明确地回答:“按法律规定,我们协会是不可以在不收费的情况下为非会员服务的;从职业道德上讲,这也是不允许的,因为消协不能与律师抢饭碗。你可以找律师解决问题。”
“吃皇粮”与中立性
“住房、消费及生活环境协会”在全国有3万名会员,在巴黎的总部却只有18名工作人员,这18人都是领薪水的专业人员,主要工作就是在政府与企业、消费者之间进行协调和游说。在分布于全法国的基层协会中,有5000多名义务为消费者服务的志愿者。
据普芬德女士介绍,“住房、消费及生活环境协会”的经费来源共分3部分。第一部分来源于政府拨款。在法国,国家注册认可的消费者协会都可以享受一定的政府资金支持。第二部分来源于会员所交的会费。依照地域不同,会员会费为每年30欧元~45欧元不等。第三部分为自筹资金,比如说,通过与欧盟有关机构、与法国住房管理局的合作,协会可以通过自己的网络做一些调查活动,挣一些钱。上述3个来源,大概各占协会经费来源的三分之一。
普芬德女士特别强调,在法国,法律明文规定,“消协”绝对不可以接受来自企业的资金,这样才能在企业与消费者之间保持公正性,保证“消协”为消费者说话的权力。
尽管普芬德女士反复强调协会的中立性,但除了坚称“不接受企业资金”外,记者发现,该协会跟法国其他“消协”一样,会“吃皇粮”,会接受来自政府的资金支持。据记者所知,“住房、消费及生活环境协会”在巴黎总部的办公场所,都是由政府出资租用的。这会不会影响到该协会的中立性、独立性和公正性?对此,普芬德女士虽然没有正面回答,但她似乎并不担心“吃皇粮”会影响“消协”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据知,消费者协会“吃皇粮”的现象并非法国所独有。在美国,联邦政府每年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提供4400多万美元的经费,这些经费大部分用于产品检测和对检测设备及设施等方面的投资和更新。在中国,从2007财政年度开始,“中消协”全年所有的运营费用将全部从中央财政拨付的750万元资金中支取。虽然在美国和中国都有过“吃皇粮”会影响“消协”中立性的质疑,但最终都没有改变“消协”在美国和中国吃皇粮的现状,也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美国和中国的“消协”的性质。因为在更多的时候,“消协”的中立性多体现在企业与消费者之间,而不是政府与企业、政府与消费者之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