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2007-12-06 作者:吴铭 来源:中国证券报 |
|
|
随着国内外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风起云涌,对于蓬勃发展的中小企业板来说,创业资本的积极意义越来越突出,如何更好地推动中小企业、创业资本与中小板对接,成为市场各方热烈讨论的焦点。 在近日召开的第六届中小企业融资论坛上,记者了解到这样一组数据:中小板上市公司中,有31家公司在上市前获得了创业投资7.9亿元的资金支持,初始投资增值在20倍以上。这表明,中小板已经能够顺畅成为创业资本的退出渠道,从而推动创业资本的循环运用,对众多中小企业的成长有着重要意义。 对于国内400多万中小企业来说,最稀缺的要素是资金和管理,来自创业资本的支持虽然仍微不足道,但仍能够对中小企业的壮大与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业内人士指出,《公司法》、《证券法》等重要法律的修改,支持了风险投资和小型资本市场的发展。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周正庆亦表示,《创业投资企业暂行管理办法》的颁布以及相应配套措施的陆续出台,使我国创业投资制度在逐渐完善。在这一背景之下,如何加速创业投资的循环,促进创业投资的进一步发展,就成为业内关注的重要内容。 目前市场的共识是,未来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创业投资的配套政策,尽快出台合伙企业法的实施细则,完善合伙企业的设立制度,需要尽快制定保险机构投资创业投资企业,以及创业投资企业进行股权融资的办法,加快推进证券公司参与创业投资的步伐,以扩大创业投资企业资金来源,壮大创业投资的队伍。 实际上,从中央到地方,创业资本已经受到了广泛的重视。在本届中小企业融资论坛上,科技部曹健林副部长强调,要推动建立完善的针对性强的创业投资体系,落实十部委“创新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要建立以国家创新投资企业为核心的政府种子企业,引导风险投资。国家发改委高科技司司长许勤表示,在与财政部启动了创业风险投资后,要继续扩大创业风险投资试点的范围,进一步探索在政府支持下的创业风险投资的运作机制和模式。 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副司长林哲莹认为,资本市场全流通的构架已基本解决了主板创业投资退出渠道的问题,中小板以及即将推出的创业板,为创业投资以后的企业退出提供了更加便利的市场空间。据他透露,目前商务部正针对2000年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在行政程序方面设立更加便利透明的渠道,吸引更多的体外循环基金能够在国内更多地投入中小成长型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 以高新技术产业作为支柱产业的深圳市,已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促进深圳创新型城市建设纳入深圳市经济发展战略规划中。深圳市市长许宗衡表态称,将以创新思维大力发展创业投资与风险投资,促进自主创新、风险投资和资本市场相互联动的市场化机制的形成。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这对于创业企业和创业投资来说,显然迎来了重要的发展契机。周正庆指出,创业需要依托创业投资和资本市场。因此,未来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都将成为创业资本最重要的退出渠道,我们将在这两个市场上看到更多创业资本的身影。 市场人士认为,就中小板的情况看,总体而言创业资本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在资本市场层面上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为创业资本和创业企业服务,资本市场仍有较大发展空间。对于创业板的呼之欲出,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李扬提醒市场各方,大力发展服务于小企业的权益类市场,应该大力发展私人投资市场,同时还应推动最原始的股权交易,发展多种交易机制的资本市场,因此推出创业板只是其中的一步,后面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