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墙”形同虚设 “双面人”颠覆天平
    2007-11-30    作者:赵怡雯    来源:《国际金融报》2007-11-30 第01版

    ● 证券公司主要业务部门之间应当建立健全隔离墙制度,确保经纪、自营、受托投资管理、投资银行、研究咨询等业务相对独立
    ● 有不少证券公司会设立所谓的“牛股推荐奖”,给那些推荐了好股票使得自营业务得到提升的研究分析师。更有甚者,部分分析师还背负着一定的指标数额

    证券公司研究所的研究员对公司的自营部门推荐一只“当期牛股”,这种“好股不流外人田”的事看似理所当然,但其实已经违反了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隔离墙”制度。日前,上海证券便由于违反“隔离墙”制度而受到了监管层的处罚,而记者调查发现,树立在不少公司内部的“隔离墙”有的松松垮垮,有的形同虚设。

“双面人”天平不再稳

    据了解,此次受罚的上海证券由于其医药行业研究员彭蕴亮向公司自营部门推荐“普洛康裕”股票,涉嫌内幕交易,暴露出公司的风险控制漏洞。
    2006年年中,彭蕴亮经过调研,认为普洛康裕的投资价值不错,随后向其自营部门的人介绍,并陪同自营部门有关人员到公司调研。调研之后,上海证券自营部门开始买入普洛康裕股票,彭蕴亮也开始同步对外推出普洛康裕的研究报告,并明确给出“强烈买入”的投资评级。而在今年普洛康裕发布的一季报中,上海证券名列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榜首和前十大股东第四名。直至今年的三季报,上海证券才退出了10大股东的舞台。
    虽然看上去彭蕴亮好像是为自己公司牟利没错,但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的陈利贤指出,“这位研究员所处的身份应该是对外公开的,但他又向公司内部推荐股票,充当了‘双面人’的角色。他的研究报告、对个股的评级都可能影响股民的选择与判断,因此如果他得知自己公司购买了所推荐的股票后,就难保这杆经济天平不倾斜了。”

隔离墙“千疮百孔”

    记者调查发现,有很多证券公司的研究员对隔离墙制度的理解不一,有些甚至对隔离墙制度闻所未闻,仅仅知道证券从业人员不得购买股票。而《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第十六条中清楚地指出:“证券公司主要业务部门之间应当建立健全隔离墙制度,确保经纪、自营、受托投资管理、投资银行、研究咨询等业务相对独立;电脑部门、财务部门、监督检查部门与业务部门的人员不得相互兼任,资金清算人员不得由电脑部门人员和交易部门人员兼任。”
    而在今年10月,监管部门又再次重申健全证券投资咨询业务隔离墙制度,这就意味着,证券分析师参加投行机构的业务推介是禁止的;证券公司内部买方和卖方分析师的信息也是要隔离的;分析师的报酬和投行、经纪业务或者资产管理业务也应是“脱钩”的。但记者了解到,有不少证券公司会设立所谓的“牛股推荐奖”,给那些推荐了好股票使得自营业务得到提升的研究分析师。更有甚者,部分分析师还背负着一定的指标数额,一年之内,推荐的股票要达到一定的盈利金额才能通过年底的评定。

“护墙”还需执法力度

    然而,目前存在的情况是,部分证券公司内部隔离墙形同虚设,研究所分析师、投行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的人员经常相互交流股票行情,相互推荐“牛股”。针对这样的现象,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的陈利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既然我国有明确法律规定隔离墙制度,那就必须从严执行,对于违反隔离墙制度的个人、机构一定要加以严惩。”
    陈利贤指出,像这种情况在美国属于重罪,证券分析师在股市中必须扮演一个非常公正的角色,不能跟任何有利害关系的集团、公司、部门挂钩。并且分析师的报酬也应该相对独立,像那种因为推荐好股票获得自营部门嘉奖的行为是完全不合法的。
    “任何环节出现了松懈,出现了问题最根本的还是归咎于执法不严。”陈利贤认为,要杜绝这种无视隔离墙存在的现象,最好的办法就是从严惩治,为各方敲响警钟,深刻认识这堵“墙”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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