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环保投资 将占国内生产总值1.35%
    2007-11-27    作者:阮晓琴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国政府网昨天(26日)全文发布《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简称《规划》)。《规划》提出,为实现“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全国环保投资约需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1.35%。
  有专家认为,过去环保主要靠行政力量,企业排污成本不高,环保动力不足。经济政策到位后,将调动市场资源,促成企业向环保型转变。

我国进入污染事故多发期

  中国环境规划院参与了“十一五”环境规划的制定。该院水环境部主任李云生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相比“十五”环境规划,“十一五”规划环保指标精简,约束性强。“十一五”中,主要突出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等五项指标,其中,只有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是定额,幅度为下降10%。这个降幅与“十一五”发展规划一致。
  “官员业绩考核将与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指标挂钩,说明这个指标约束性强。”他认为。
  “十一五”环保规划指出,中国环境形势严峻,“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远远超过环境容量,环境污染严重”、“许多河流的水生态功能严重失调”、“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已经集中显现。我国已进入污染事故多发期和矛盾凸显期。”

完善系列环境经济政策

  《规划》还专门提到创新机制,完善系列环境经济政策。
  《规划》称,“在资源税、消费税、进出口税改革中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要求,探索建立环境税收制度,运用税收杠杆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建立能够反映污染治理成本的排污价格和收费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可实行二氧化硫等排污权交易”, “完善信贷政策”,“ 探索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和环境风险投资”,“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郑袁明认为,构建科学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非常有必要。“过去,我国环境因素很少纳入成本。由于污染成本很低,对环境污染者起不到约束作用。”
  以排污费为例,中国排污收费水平很低,对排污者处罚金额少,而开通排污设施的费用反而高。污染成本低,不仅使污染者没有经济压力,有时反而会起到鼓励排污的副作用。
  为此,这两年,国家环保总局已经探索、尝试推出了部分新政,包括绿色资本市场(绿色信贷、企业上市前报环保部门审批)、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等。

中央投资将超1500亿

  “‘十五’环保是宣传环保,‘十一五’环保是实干环保。” 李云生说。
  《规划》提出,在八大领域,重点实施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城市垃圾处理工程等10项环境保护工程,投资重要在治理大气、水、固体废物、核安全与放射性废物治理、农村污染等。
  为实现“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全国环保投资约需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1.35%。《规划》提出,以政府投入带动社会投入。李云生称,“十一五”期间,国家环保投入将大大提高。中央投资将超过1500亿元,超过“十五”期间一倍以上。
  李云生认为,随着各项经济政策,以及硬件设施的逐步到位,二氧化硫减排目标有望实现,化学需氧量的难度相对大一些。
  今年前三季度,全国两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首次双双下降的局面,同比下降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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