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今后在超市购物时将可能没法免费使用塑料袋了。
近日,深圳市政府法制办面向市民征求意见的《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改草案稿)》规定,在深圳市范围内将实行消费者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制度,经营者还应同时提供可反复使用的环保购物袋或购物篮供消费者选择购买。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袋,或未提供可反复使用的环保购物袋或者购物篮的商家,将面临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新浪网新闻中心联合开展了一项调查,1786名参与者中,73.9%的人称,如果其所在地也推广这一规定的话,他们将表示赞同。
毫无疑问,推广此举的话,将提高居民生活成本,或给他们购物带来不便。多数人仍对此表示支持,无疑是基于对白色污染的切肤之痛。
有资料显示,全世界每年使用各种塑料袋达4万亿个,回收率却只有1%。在深圳,350多家大型商业网点一年使用的塑料购物袋保守估计有17.5亿个。这些给人们带来极大方便的塑料袋,同时也能在长达数百年的时间里,给环境带来持续的恶劣影响。奥地利人舒施尼在105年前做出的这项在当时被视为“一次革命性的解放运动”的创举,在今天已被评为20世纪“人类最糟糕的发明”。
本次调查中,93.0%的人认为,目前由塑料袋等造成的白色污染严重,其中75.5%的人认为已经“很严重”。
“环保光靠倡导已经不够了。”一位参与调查者留言说。调查中,43.2%的人认同这一说法。
这次深圳拟推出的“有偿使用塑料袋”无疑是在倡导之外的另一个环保思路,试图依靠经济杠杆,将人们的消费行为,逐步纳入环保政策目的的预设轨道——当塑料袋的成本由原来隐性地打入每一件商品的价格,变成具体的几角几元钱时,很多消费者将会有所斟酌,从而减少塑料袋的使用。
“一开始可能不习惯,但一旦收费了,虽然钱不多,人们也会考虑这一问题,就可能重复利用塑料袋,慢慢也就习惯了。”一位受访者说。本次调查中,92.5%的人愿意承担一些环保带来的生活不便。
尽管本次调查中,65.5%的人表示可以接受环保引起的生活开支小幅上升,深圳的这个规定在成本分摊机制上仍广受质疑。
“我和我身边的人都确实愿意为环保承担一些生活成本的上升。但是,不希望公共政策成为对公众承受力的考验。”一位受访者留言说。
有论者指出,公共政策应该是利益共享、成本共担。消费者使用普通塑料袋固然要为相应的环境损害埋单,但购买塑料袋的商家、生产塑料袋的厂家,甚至负有环保职责的政府,它们分担成本的份额又在哪里?
有人因此建议,商家可以向不使用塑料袋的消费者适当让利;政府可以对这样做的商家予以适当补贴,对生产环保购物袋的厂商实行税费优惠。这些着眼于“奖”的措施更能体现政府的善意,彰显其在环保方面的责任,更有利于民众养成良好的环保意识并付诸行动。
调查中,50.4%的人认为,环保的成本不应该仅仅由消费者来承担,50.7%的人认为,效果更好的是奖励“不用塑料袋”,而不是处罚“用塑料袋”。
还有人指出,该制度在现实操作中存在问题。商家可能通过消费者购物达到一定数额赠送塑料购物袋的方式,或者用远低于成本的方式出售给消费者,以鼓励消费,使“有偿使用”成为形式,使制度失去意义。
调查中,有人以自己的生活经验,对这一规定能在多大程度上缓解“白色污染”提出质疑:“现在很多人使用的垃圾袋,就是在超市买东西时提供的免费塑料袋。今后不用塑料购物袋,也还是需要塑料袋来装垃圾。这个问题该如何解决?”
还有人指出,塑料袋的使用不是罪魁祸首,缺乏良好的回收渠道和有效的垃圾处理方式等管理方式和手段方面的落后,才是造成“白色污染”的根本原因。
事实上,有关深圳准备“禁白”的消息已经不时传出,在其他地方如上海等地,前几年也曾有过类似举措,但都应者寥寥最后不了了之,以致有不少人怀疑,类似这样的“禁白”会不会又最终变成“白禁”呢?
“对普通消费者来说,更有效的环保政策,是积极有效的‘鼓励’,而不是考验承受能力的‘处罚’。”一位参与调查者留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