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冬季取暖高招]芬兰:余热供暖好处多
    2007-11-02    安国章    来源:《市场报》2007-11-02 第05版
    在芬兰,几乎所有的城镇和人口稠密区都实行集中供暖,而集中供暖是通过热电联产方式实现的。分布在全国各地的热电厂利用发电过程中产生的余热,将水加热并通过密布在城市地下的供暖管道向用户供暖。电热联产不仅提高了燃料的利用率,更重要的是把环境污染降到了最低限度。由于集中供暖提供的是干净的热水,在提供暖气的同时,还供应洗澡和洗涤用热水。
    芬兰的供暖系统采用的是“间接集中供暖系统”,即通过供暖管道提供的热水定向流入楼房的热交换器内,热交换器与用户的散热器之间形成一个单独的循环系统。这种供暖系统有许多好处,一是热交换器可以进行自动调控,使集中供暖管网中任何一处都不会出现热量过多或不足的不均衡现象,从而可提高供热效率;一般情况下,住宅和办公室的供暖温度保持在20至22摄氏度,商店和工厂车间保持在18摄氏度。二是间接集中供暖系统可使区域供暖管道保持高压,热水可从热电厂有效地输送到较大地区范围,热量的调整得到很大改善。
    集中供暖的管理和收费有两种方式:分户管理、计量收费和集中管理;住户平摊收费。凡使用集中供暖的独立住宅均需安装一个小型的集中供暖自动控制调节中心,用户可根据需要调节供暖温度,并按照能源公司的要求填表登记,用户每两周填写一次表格,其中包括能源消耗、热水流量、进水温度及出水温度等。能源公司首先根据住户以往能源消耗实际情况预收每月的供暖费用,收到用户定期寄送的报表后,在下一次收费时进行平衡。
    住户平摊收费主要是在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在这类小区内都有中型或中小型集中供暖自动控制调节中心,集中供暖的调节、监测、登记等工作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供暖费平摊在每月的物业管理费中,费用多少是根据住户的居住面积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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