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电监会日前发布《关于2006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国风能协会相关人士认为,这标志着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费用分摊制度正式实施。 从出台《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到发布《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我国连续出台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大政策,对此,中国风能协会不愿具名人士称,全球气候变暖,作为火电占比最多的国家,中国也希望向世界展示:力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风电可能突破目标
2006年初,根据《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发改委先后颁布《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并于2006年6月,对除农业生产外的销售电量每千瓦时征收1厘钱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2006年,我国已按规定收取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以风电厂为例,由于发电成本高,风电厂经审定的电价一般高于火电电价。按发电费用分摊办法,高于火电价格的部分需要向全国用电户征收,再把征收的钱,按发电量多少分摊给风电厂。但由于没有实施细则,收取的附加费一直未下发到相关企业 而根据这次发布的《通知》,2006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金额合计2.6亿元,包括38个发电项目的支付补贴电量和补贴金额,涉及装机容量141.4万千瓦。其中,受补贴的风电项目占133万千瓦,占比近95%,获补贴2.27亿元,占87%。《通知》已要求电网企业限时结清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费(含接网费用补贴)。 中国风能协会相关人士认为,补贴到位,会促进企业建设风电项目的积极性。有关人士认为,按照我国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到2010年和2020年,风电全国风电总装机容量分别达到500万千瓦和3000万千瓦。从当前的风电建设速度来看,很可能会突破这一目标。
谨防各省定高电价
《通知》提出电价附加配额交易。即对所收取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金额小于应支付电价补贴金额的省区,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短缺金额颁发同等额度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配额证,以电网企业之间配额交易的形式实现附加资金的统一平衡。 中国风能协会人士认为,从政策来看,建越多风电项目,可以从全国争取到更多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资金,这一政策将激发各省发展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积极性,从而进一步加速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有关人士认为,这可能会带来另一问题。即各省为争取更多的资金,给可再生能源项目定一个较高的电价。 以风电项目为例,5万千瓦以上的风电项目实行国家定价,5万千瓦以下的实行各省定价。由于超过火电部分的价格实行费用全国分摊,各省在定风电价格时,会偏向于定一个高价,这样,即可利于本省企业的发展,同时又不需本省用户买单。 中国风能协会人士表示,上述情况在实际中出现过。国家有关部门已注意到这个问题,虽然在制度上尚未有硬性规定,但在实际审查各省报备的风电项目电价时,一般不允许搞一个高价格,或者会确定一个国家分摊的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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