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生源地助学贷款还贷期限延长至14年
    2007-08-22    李润文    来源:中国青年报
    本报南京8月21日电 江苏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日前宣布,江苏省将施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办法,覆盖范围由原来的乡村贫困生,扩大到城镇贫困生,同时取消担保,贷款期限最长14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普通高校贫困生在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的一项助学贷款。长期以来,这项政策还贷期限是6年。
    据了解,新办法由“担保贷款”变为“信用贷款”,取消了担保人。同时,贷款期限由原来的6年延长到14年,覆盖面也由原来的农村扩大到城镇。
    新的政策还规定,今后,对不按时还贷的贫困生,将不再发布违约“黑名单”,而是给学生和家长发催收公告。但贫困生的每笔贷款记录和还贷记录会被记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
    据悉,8月31日前,按新模式运作的第一批信用助学贷款将发放到贫困生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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