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冷战"为"对话" 北京推广物业纠纷调解制
    2007-08-02    薛玉敏 王亦君    来源:中国青年报
    北京市海淀区一幢居民楼上住着一对老夫妻,他们的楼上邻居在装修房屋时破坏了防水层,两年来家里的卫生间不断滴水,以至于上厕所都要打伞,夫妻俩不知往物业公司跑了多少趟,但情况依然如故,于是愤而拒缴物业费。双方僵持了一段时间后,夫妻俩找到了社区居委会,居委会立即召开“四方会议”,现场研究商讨,提出了解决方案,最后物业公司进行了防水修理,矛盾迅速得以解决。
    像这样的物业纠纷,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街道利用“四方机制”顺利解决的还有很多。所谓“四方机制”,就是社区党支部、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建立起的四方民主协商制度,社区党支部起协调作用,居委会监督、落实工作,业主委员会收集业主意见,物业公司及时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
    今年6月14日,北京市司法局、市建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化解物业管理纠纷的指导意见》,北京市的物业纠纷调解机构开始全面建立。今天,北京市司法局在海淀区召开“推广海淀区化解物业纠纷四方机制”现场会,决定把海淀区的“四方机制”向全市推广。
    海淀区世纪城小区西区的人工湖面积很大,灌注一次水需要六、七千吨,虽然每个月都换一次水,但是水质一直很差,严重影响了业主的正常生活,业主意见很大。后经过四方会议研究,物业公司安装水循环泵设备,改善了水质,还节约了能源,养鱼美化了环境。
    北京市海淀区世纪城小区西区业主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范子虚认为,最后的结果业主满意,物业公司也没有意见,两全其美。“要不是“四方工作机制”此事一定会闹得很僵。”
    北京世纪城物业管理公司客户服务经理林椿也很赞同四方机制。他说:“四方机制是本着积极向上的态度去解决问题,它创造了一个平台,有问题大家一起解决。单靠一方,信息可能闭塞,物业公司免不了会同业主产生矛盾。但是有了这个平台,大家都理智地坐在一起协商,我们需要创建物业服务品牌,业主需要解决问题,这样我们当然有可能化解矛盾。”
    该社区居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马京秀表示,“调解的基本原则是双方必须自愿,我们没有权利干涉当事人的选择。”不过马京秀对四方机制充满了信心,她告诉记者:“我们现在面临的纠纷主要是一些像例如老夫妻家渗水、物业费不合理,业主拖欠物业费等不是特别大的矛盾,不是所有人都愿意去打官司,毕竟都在一个社区怕伤了和气。”
    目前海淀区“四方机制”已经成为了北京市全面推进物业纠纷调解工作的典型,但是北京市律师协会协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胜庭律师事务所律师毕文强认为,“四方机制”虽然对于目前一些社区纠纷起到一定作用,但这仍然是传统解决问题的思维模式,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物业纠纷的作用有限。
    “我们现在正在完善四方机制,《物业管理条例》对于业主委员会的规定不够完善明确,等到有了明确的政策规定,我们会发挥更大的作用。”世纪城小区西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刘干臣说。
    本报北京8月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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