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上门食品即将过期 网上购物应亮出保质期
    2007-01-15    记者:杨潇慧    来源:《解放日报》2007-01-15 15版
  网上购物,一点即可,网上划账,送货上门,确确实实给顾客带来方便,成为越来越流行的消费方式。然而,在轻松消费的同时,消费者也实实在在地遇到了以上难题。
  记者查询了国内多家连锁超市的在线购物网站,发现无论是大型卖场还是中型超市,可选商品一般只标明商品名、重量和价格,没有一家在线超市标出有关商品的保质期。尤其是一些保质期至关重要的商品,如乳制品、鱼和肉类、糕点、饮料、婴儿食品等,和日用品一样,没有任何生产日期和到期时间。
  在一家著名超市的网上超市评价栏里,就有多个顾客发表不满评论,其中一位写道:“到手的一大桶食用油还有一个月就到期,让我怎么用。”而在该网上超市网页上,商场还注明:“请在商品送达时予以验收,一经确认除非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按三包规定提供服务外,本公司概不承担退换责任。”如此看来,还有一个月就要过期的食用油,的确不存在“质量问题”,那么消费者只能吃这“哑巴亏”了。
  电子商务本应是方便大众的购物方式,然而如若商家想以这种方式变相销售库存品,就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一大桶食用油,要消费者在一个月内用完,即使在法律上没有过错,在道义上还是有所欠缺。所以,建议网上商家能标出商品、特别是食品的保质期,给消费者选择权,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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