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房产中介卷走一亿多 监管缺失令人忧
    2006-12-18    本报记者:陈杰    来源:《人民日报》2006年12月18日 13版
  最近,天津市发生一起房地产中介诈骗案。案发的汇众公司,采取违法截留占压受托人房款的手段,进行诈骗。截至今年9月,该公司拖欠客户金额已达1.424亿元。事件发生后,天津市迅速采取措施,维护了群众利益。针对这一事件暴露出的问题,专家指出,行政监管缺失是根本原因。
  据了解,汇众公司于2004年注册成立,注册资金500万元,主要经营房屋买卖、置换、商品房代理、销售、咨询服务,下设7家子公司,约120家连锁店。经调查发现,该公司采取截留占压受托人房款的恶意手段,利用时间差挪用受托人的购房款,转供他人使用。因国家有关部门调整二手房交易政策,其违法行为暴露,涉及受骗群众1300多人。
  与“汇众公司案”几乎同时,天津滨海鸿源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天津易安置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也发生违法经营问题。天津市约有房屋买卖中介公司500家,据相关人士介绍,占压房款、非法避税甚至更严重的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有关专家认为,造成房地产中介违法违规问题突出,有中介公司内部管理疏漏的原因,比如一些公司出现过店内员工以个人行为替买卖双方办手续、从中谋利的“跑私单”现象;更重要的、应引起政府反思的,是市场行政监管缺失。政府应进一步健全政府行政管理网络与银行结算系统,使得买卖双方资金往来不再通过中介机构,而是以银行结算方式代收代付,以制止中介吃“差价”和积压房款等违规行为。目前,天津市有50%的二手房买卖通过这种二手房交易资金代收代付中心平台来支付。专家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继续完善制度,并加强宣传与推广,引导市场充分利用这一平台。政府还应加大对中介机构的运行调研,提高资质条件,制定管理办法,以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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