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联合发表声明称,宝洁公司确认在生产过程中未添加铬和钕,产品被检出的铬和钕系原料带入所致。宝洁公司表示将在中国继续销售SK-II产品。
声明指出,9月14日质检总局公布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从9种SK-II化妆品中检出铬和钕,质检总局和卫生部认为该检验依据明确、检验结果准确。中国以及其他许多国家,都将铬和钕列为化妆品中的禁用物质。但因化妆品生产技术上无法避免的因素,原料中可能会带入微量的铬和钕杂质。
声明说,宝洁公司对SK-II产品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分析,确认在生产过程中未添加铬和钕,问题产品中被检出的铬和钕都是原料带入所致。经专家评估,正常使用含微量铬和钕的化妆品对消费者的健康危害风险较低。截至目前,未证实有化妆品因含微量铬和钕而损害消费者健康的情况发生。
声明最后指出,宝洁公司将在中国继续销售SK-II产品,并将不断加强对SK-II产品的质量监控,向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在销售同时会对消费者的使用情况作进一步跟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