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征"两费"工商机关要认真落实
    2008-08-27    记者:张晓松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表示,各级工商机关将以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为契机,在提高执法效能、服务质量和规范管理上下工夫,在履行职责和发挥职能作用方面再上新台阶。
  王东峰表示,停止征收“两费”后,中央财政将采取财力转移支付的方式,地方财政将进一步妥善安排预算,为工商部门正常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提供经费保障,不会因停止征收“两费”而影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经费保障水平,也不会影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职责和发挥职能作用。 
  王东峰要求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强化工商机关的预算管理,把各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持工商部门现有经费支出水平,特别要切实落实基层工商部门的经费保障问题,确保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作需要;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工商机关的财务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在26日召开的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王东峰对做好停止征收“两费”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是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从2008年9月1日起,一律停止征收“两费”,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两费”。
  二是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公示栏等多种方式,向社会通告停止征收“两费”的有关规定,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投诉箱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三是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立健全停止征收“两费”的检查机制和责任制度,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责任追究,确保停止征收“两费”的工作落实到位。
  四是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抓好停止征收“两费”工作的检查落实,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切实有效的监督检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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