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不能弱化行政执法
    2008-06-27    崔静 李世钰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取消知识产权保护“双轨制”的呼声,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26日在就新出台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强化司法保护是未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大方向,但目前不能弱化行政执法力度。
  “双轨制”是指面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管理机关与司法机关平行直接执法的制度,也是目前我国所采取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措施之一。近年来,不断有专家学者提出弱化行政执法,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司法体系解决。
  田力普认为,尽管将强化司法保护作为知识产权战略的长远目标是正确的,但在我国,知识产权是带有公权性质的私权,涉及传统知识、民间文艺等特殊领域和无形财产。“这些知识产权一旦遭到侵权,权利人取证十分困难。不仅会对个人,也会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他指出,行政执法不仅能够提高知识产权作为民事纠纷的解决效率,同时也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体现。
  “尽管目前各国普遍采取单一的司法保护模式,但也有西方国家出现‘双轨制’趋势。”田力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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