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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28 记者:彭勇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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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深圳9月27日电
截至2006年底,所有中央企业累计拥有专利3.8万项,还赶不上国外一些大的跨国公司一家企业拥有的专利数量。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27日在深圳召开的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会议上表示,尽管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国外先进企业相比,我国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仍然存在着较大差距。 黄淑和说,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不少中央企业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工作相脱节。有的企业不善于运用知识产权把技术创新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目前中央企业中没有建立专利及相关文献检索制度的企业占47.3%;在中央企业承担的科研科目中,申请专利的比例仅占24.6%。2006年,中央企业申请专利和申请发明专利数量分别仅占全国申请总量的2.6%和3.4%,授权专利和授权发明专利数量分别仅占全国授权总量的2.8%和3.1%。 二是有些中央企业对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据调查,目前仅有7.9%的中央企业制定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与规划。 三是有些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应用能力还比较弱。目前,有46.5%的中央企业授权专利实施率不到30%,有33.6%的中央企业从未开展过专利许可贸易,有55.3%的中央企业从未开展过商标许可贸易。 四是中央企业在知名品牌创建上还有较大差距。2007年进入世界500强的中国企业有22家,其中中央企业有16家,占国内企业的72.7%;而进入世界品牌500强的中国品牌有40个,其中中央企业品牌仅有五个,只占国内企业的12.5%。 五是中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仍有待进一步完善。调查显示,目前有34.9%的中央企业尚未建立对职务发明人的奖励制度,有72.7%的企业尚未建立防止人才流动造成知识产权流失的管理制度。 六是中央企业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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