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岳:四年内初步形成环境经济政策体系
    2007-09-10    记者:李佳鹏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环境经济政策体系是解决环境问题最有效、最能形成长效机制的办法,国家环保总局将和各宏观经济部门联合争取在四年内初步形成中国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9日在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主办的第十二届“绿色中国论坛”上作出上述表示。他还首次提出了全新的环境经济政策架构和路线图,并呼吁各宏观经济部门和拥有环保权能的专业部门联合起来进行环境经济政策的研究和试点。
  潘岳介绍说,环境经济政策是指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运用价格、税收、财政、信贷、收费、保险等经济手段,影响市场主体行为的政策手段。其政策架构主要包括绿色税收、环境收费、绿色资本市场、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绿色贸易和绿色保险等七个方面内容。
  潘岳说,要对开发、保护、使用环境资源的纳税单位和个人,按其对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污染、破坏和保护的程度进行征收或减免,对于环境友好行为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环境不友好行为,建立以污染排放量为依据的直接污染税、以间接污染为依据的产品环境税。与此同时,要提高排污收费水平,在资源价格改革中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因素,以价格和收费手段推动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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