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上海银监局局长阎庆民在出席2009上证·中国金融年度论坛暨新兴市场论坛时提出,金融监管有助于降低金融创新带来的系统性风险,有利于促进和保护金融创新,监管当局应积极支持风险可控下的金融创新。上海银监局将坚持“风险为本”基础上的弹性监管原则。 阎庆民表示,自中国银监会成立以来,就一直将“促进金融稳定和金融创新共同发展”作为六条良好监管标准之一,提出了“鼓励与规范并重、培育与防险并举”的创新监管原则,始终坚持鼓励创新和加强监管并行不悖。 “金融创新的两个最核心作用是在不同主体之间配置风险和在各类市场上发现价格。但金融创新自身有脱离实体经济,自我异化膨胀的倾向,因此必须将金融创新置于有效监管之下,降低金融创新带来的系统性风险。”阎庆民说。 金融监管除了能够维护金融体系安全外,对于金融创新的产生和发展亦有重要的促进和保护作用。“特别在发展中的金融市场上,监管机构借鉴成熟市场的监管经验对新的市场、产品和服务进行规范和指导,对于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培育市场环境、引导创新业务健康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阎庆民指出,金融创新是金融业发展的动力,对过度金融创新疏于监管导致金融危机的教训值得吸取,“监管应做到敏锐而适度,中国监管当局应积极支持风险可控下的金融创新”。 就上海而言,今年3月国务院正式通过的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双中心”方案,为上海金融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阎庆民认为,大力推进金融创新、先行先试是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必由之路。“政策环境有利,金融市场环境有利,微观基础有利。但上海的金融创新也面临一些挑战,比如IT基础还比较薄弱,信息化水平需要提高,高端的国际化金融人才还不能满足需要等。” 今年以来,上海银监局积极支持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并购贷款、房地产信托基金、人民币国际贸易结算试点、离岸金融等领域的创新活动,下一步还将在发展航运金融、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等方面加大推进力度。 阎庆民表示,上海银监局将坚持“风险为本”基础上的弹性监管原则,在机构、业务准入方面放宽准入门槛,允许其先行先试创新产品,并减少现场检查的频率;对于风险管理弱、监管评级低、消费者投诉多的银行,采取较为严格的准入措施,可增加审批或事前报备等准入限制,并加大现场检查的频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