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骥解读保障性住房三大热点
    2009-05-08        来源:

本报记者 孙维晨
 国际金融报
  5月7日,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就“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何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经适房与廉租房哪个能真正解决国民住房问题?安居工程会不会影响到房地产市场等问题成为关注的焦点。

  3年规划VS五大措施

  齐骥:为解决750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240万户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困难,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做了一个三年工作规划。为此必须有相应的措施:一是保证资金。2009年,中央加大了财政支持力度,安排493亿元投资补助资金。同时各级政府,也要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中央代地方发行的国债资金也应重点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二是土地保证。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对列入规划和年度计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要优先安排建设用地。三是保证各类安居工程建设的质量。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和管理。四是组织保证。在国务院层面上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负责廉租住房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统一协调。五是加强监督检查。保障性住房的实施是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通过资金保证、土地保证、质量保证、组织保证和加强监督,五管齐下,促进这项工作能够按计划实现。

  廉租房VS经适房

  齐骥:对于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到底哪一种形式更有利于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设,我个人观点,从目前我们国家住房保障制度和政策来看,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都属于保障性住房。各地根据自己的经济发展水平,也根据本地群众的实际居住状况,是以廉租住房为主提供保障,还是辅以经济适用住房,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不论是哪一类,最终目的都是尽快地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保障房VS商品房

  齐骥:应该说网友的这种担心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不论是商品住房还是保障性住房,它有一个共同点都是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通过专家的论证和调查的结果,总体看,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所供应的群体是完全不同的。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对象不具备购买和承租商品住房的支付能力。即使国家不建保障性住房,这部分家庭也很难进入商品住房市场。
  因此,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不会对商品住房市场造成大的影响。一些地方的经验还表明,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并不相悖。随着保障对象的清晰界定,不同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的渠道逐步明朗,有利于居民稳定预期、稳定市场。我们认为,关键还在于政策上必须界定,在标准上作出明确的划分。简单地说,该走市场的就走市场,该纳入保障的就纳入政府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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