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京冀豫晋用水安全 山西为海河上游“清肺”
    2007-05-17    记者:鲍丹 安洋    来源:《人民日报》2007-05-17 6版

  本报太原5月16日电 近日,山西省海河流域沿岸环保专项整治拉开帷幕。从5月至9月底,山西省环保部门将对省内海河流域的7市45个县区的地表水水源地、河流沿岸排污企业,以及沿岸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综合整治,以保证北京、河北、河南部分地区和山西7市45个县的饮水安全。

污染物排放量最小,但影响重大

  海河水系是华北最大的水系。山西省位于海河流域上游,海河五大支流中,四条有山西水系注入。但山西对海河流域的污染排放量,在全流域6个省市中最低。海河流域在山西的出省断面水质总体向好,6个出省断面中,除册田水库外,水质都达到国家标准。
  为什么山西要加大力度进行海河流域治理呢?山西省环保局助理巡视员王景龙对记者说:“山西处于海河流域上游,且水量小,沿线污染物排放对下游水质影响也因此放大。”据介绍,山西省海河流域多个出省断面直接对应着下游人民的水源地,如册田水库对应北京水源地,滹沱河对应石家庄水源地,上游地污染物排放控制,对下游人民生活用水质量影响重大。
  海河流域治理也是山西省“蓝天碧水”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去年,山西省已经部署了公路干道大运高速公路沿线的环境治理、黄河流域的主流域汾河流域环境治理,按照既定的规划,今年重点推进海河流域环境整治。

流域污染治理责权不明,治理效果不佳

  对海河流域的污染治理由来已久。早在2003年,为确保国家《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目标的实现,山西省人民政府出台了本省的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实施意见。该《意见》对“十五”后三年的海河流域治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划,其中2005年山西省要力争完成25个污水处理厂建设,列入规划的49个工业点源治理项目完成率要力争达到95%以上。“但实际上治理效果并不佳,到目前,也只建成22个污水处理厂,且运转率低。”王景龙对记者说。
  “治理效果不佳,主要原因在于环境治理责权不明。”王景龙说。据了解,一个环保项目从初步设计到正式施工,至少要经过十几道程序,涉及部门众多。走完这个过程最短也需要一年,有的企业从2003年开始初步设计,到现在也没有拿到全部手续。再加上有的企业本来就不愿意进行环保投入,这套繁杂的程序无形中也成了他们的借口。“按照有关规定,只有环保部门对整个污染防治计划落实情况负有监督管理职能,但冗长的审批过程无形中消减了环保部门的监督力度。”
  “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必须由政府切实转变作风,有审批权的部门,必须同时担负起审批责任,对项目的科学性、实施进度、实施效果切实负责。”王景龙说。
  山西本次海河流域专项整治,要求科学规划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全面清理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企业。环保部门将以治理为契机,加快海河流域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山西省环保部门还将彻底清查影响海河流域水体环境功能的排污企业,建立省、市、县三级海河流域水系排污企业数据库,以便于长期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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