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水电投资热电国电电力布局西部开发
    2010-05-17    作者:魏梦杰    来源:上海证券报

    收购西南水电股权,投资西北热电项目,国电电力产能扩张马不停蹄。今日国电电力公告了一系列重要项目。
    国电电力表示,控股子公司国电大渡河公司拟以1.97亿元收购四川革什扎水电有限公司40%股权。资料显示,大渡河公司为国电电力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9%股权。此前,大渡河公司收购了革什扎公司45%的股权,本次拟继续收购其40%的股权。如考虑大渡河公司收购革什扎公司85%股权及后续电站全部资本金投入,则大渡河公司共需投入资金11.36亿元。
    比较前后两次收购的价格可见,本次收购价格此前收购45%股权对应收购价格相比,溢价1459万元。公司对此解释为,主要考虑中旭投资有限公司在本项目前期所作的贡献以及公司所取得的绝对控股权等因素。
    公司表示,在完成对革什扎公司85%股权的收购后,后续还将投资革什扎流域四个梯级水电站。公告称,革什扎流域四个梯级水电站总装机42.3万千瓦,工程动态总投资46.68亿元。各股东方按照20%资本金比例,共需注入9.34亿元,大渡河公司收购完成后,按85%股权对应的资本金总额为7.93亿元。
    国电电力董事会认为,目前国内和四川省内类似资源稀缺,革什扎流域梯级水电站投产后,通过两河口年调节水库的调节,有利于提高大渡河干流梯级水电站调节性能,因此,收购革什扎流域水电项目,对于大渡河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收购革什扎公司股权的同时,公司还酝酿投资建设甘肃酒泉热电工程项目。酒泉项目位于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工业园区(南园),规划建设2台33万千瓦国产亚临界燃煤直接空冷供热机组,配套建设热网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约1100万平方米供热能力,并拆除供热区内285台分散小锅炉,计划2011年两台机组建成双投。公司全资建设,需出资5.58亿元,资本金以外的部分由银行贷款解决。
    公司认为,在年利用小时数为5500小时,含税标煤单价300元/吨,资本金内部收益率10%的条件下,酒泉项目经营期含税平均热价20.51元/GJ,经营期含税平均上网电价为267.60元/MWh,低于甘肃省276.5元/ MWh的标杆电价,经济效益良好。
    此外,国电电力认股权证“国电CWB1”正面临行权。行权期为2010年5月17日至21日中的交易日。投资者每持有1份“国电CWB1”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3.70元/股的价格认购2.02股公司A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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