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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2 作者:卫容之 陈偲 来源:国际金融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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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阔别交易所债市长达12年后,国内上市商业银行有望重返这一市场。昨日,有消息称,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已经获得银监会核准,获准进入国内证券交易所债市交易,这对于债券市场无疑是个振奋人心的消息。交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行正积极争取该项业务,但目前还没有进展信息披露。”截至发稿,记者未得到工行、建行相关人士的答复。 昨日,有媒体援引知情人士的话称,交行、工行和建行获准参与交易在沪深两地证交所上市的国债和公司债。交行和建行均已获得上海证交所批准,工商银行尚未向证交所申请必要的交易资格。该人士还称,银行可能会于今年年底开始参与证交所债券交易,但不排除有更多机构参与。 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奚君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商业银行参与交易所债市交易,对于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具有重大的促进意义。”他指出,上市商业银行重返交易所债券市场,使国内交易所债市和银行间债市原本分割的状态联合起来,有助于加快债券市场的发展,为形成全国统一的债券市场奠定了条件。其次,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也有利于拓宽直接融资的渠道,可进一步扩大债券融资规模。 此外,他认为,从长期来看,金融机构是往综合经营的方向发展,银行与证券公司交叉、重叠合作,上市商业银行参与交易所债券交易,形成共同的平台,对金融业综合经营有着进一步推动作用。另一方面,这也可使银行和个人的债券交易紧密联系,使得债券投资者的构成更加丰富,更加成熟。 据了解,早在1997年,由于担忧大量银行信贷资金借道交易所债券市场违规进入股市,在有关部门的要求下,商业银行告别了交易所债券市场,此后商业银行就只能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 然而,失去了银行这一主力群体的参与,证交所债券市场增长缓慢,占中国债券市场的比重较小。今年1-10月份,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额共计40.8万亿元,而证交所债券市场的交易额仅为3930亿元。 2009年1月19日,中国银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14家上市商业银行在经过银监会核准后,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试点。
今年7月,银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发文明确了上市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市的准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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