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通牒"*ST海星前大股东需限时解决乱象
    2009-07-21    赵一蕙    来源:上海证券报
  眼看重组有效期——9月17日底线将至,*ST海星一片乱象之际,大股东格力集团替*ST海星主持局面。
  公司今日公告,公司现任控股股东格力集团与原控股股东海星集团7月17日签署了相关《协议书》。在《协议书》中,格力集团提出了解决*ST海星债务的6个前提条件,并且,只有确保能够赶在证监会批复的有效期内完成*ST海星重组,其才会提供按协议限定总额的借款(委托贷款)用于解决*ST海星债务。
  格力集团提出的6个前提条件包括:*ST海星所有债务(包括或有债务)全部由海星集团承担,海星集团为解决*ST海星债务问题将提供合法、有效的足额质物,并在格力集团发放签署《协议书》后的第一笔委托贷款7个工作日前与相关方签署完毕相关书面文件和办理完毕质押登记、监管等相关手续;海星集团及其关联方、*ST海星子公司和河南海星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与*ST海星之间的债权债务问题形成合法有效的解决文件;完成*ST海星所有分公司注销手续;*ST海星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债务(包括或有债务)得到全面清理、核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债务(包括或有债务);与中铁十五局集团、中天建设集团诉讼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海星集团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前,*ST海星不存在未予披露的或构成本次资产重组障碍的诉讼事项(包括尚待审理、正在审理、尚待执行的诉讼事项)。
  值得一提的是,除《协议书》另有约定外,上述所有前提条件最迟不得晚于2009年7月31日获得满足,也就是说海星集团的只有两周左右的时间解决上述问题。
  2007年底,*ST海星宣布,将除部分不动产之外的全部资产(约5亿元)与格力集团持有的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格力置盛房产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置换。但眼看证监会批复核准重组方案的有效期,2009年9月17日临近,公司的重组却毫无进展,但最近却频频暴露出“旧账”。截至2009年6月16日,公司共有10项对外担保,债权单位除银行外,还包括中铁十五局集团和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担保金额总计2.8758亿元,其中除5项合规外,另5项均属违规担保,合计金额2.26亿元。另外,公司还有1.8904亿元逾期金额未作临时公告。目前,公司已知的诉讼、仲裁有10多起,多项资产被法院查封、冻结。此外,公司参股的大广高速公路开封至通许段项目业主资格,在去年就被交通主管部门发文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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