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监事会炮轰董事会“内部矛盾爆发”之后,四川金顶又面临着被“ST”的命运。 公司今日披露,一日内接到6份民事裁定书,因为陷入借款纠纷被起诉,法院裁定冻结公司基本账户以及相应存款。而因为基本银行账户被冻结、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根据规定,四川金顶不得不变为“ST金顶”。 四川金顶今日披露,6月26日收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及该法院《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因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起诉控股子公司人民水泥及上市公司,工商银行峨眉山市支行根据上述裁定对四川金顶的基本账户执行冻结,期限6个月。 同日,公司还收到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5份《民事裁定书》,因为原告峨眉山工行与被告华伦集团、四川金顶的相关金融借款纠纷,裁定对四川金顶在峨眉山工行的存款和限额进行冻结。根据公司5月处对上述事项的披露,峨眉山工行的诉讼请求为要求四川金顶将借贷的数笔借款及利息全部归还,单本金总额就高达10820万元。 目前的四川金顶可谓“内忧外患”。因大股东华伦集团债务危机,目前四川金顶应诉案件达31件,诉讼金额约6亿多元,公司已披露未经过决策程序的对外担保合计1.27亿元。而之前,公司的监事会要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履职,并在2009年6月30日前研究解决应对公司现实危机等重大事项的方案并落实。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今日停牌一天,明日开始实施其他特别处理,证券简称由“四川金顶”改为“ST金顶”,股票日涨跌幅限制由10%改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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