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企加快农村信贷保险创新
    2009-04-10    本报记者:黄晶华    来源:国际金融报

  农村信贷市场的主体正在悄然发生变化,在供需双方增多的同时,保险机构也开始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
  记者昨日在采访中了解到,本月中旬,由人保财险陕西分公司开发的“银保富”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将开始针对设施蔬菜进行试点。目前正式文件还未出台,最初计划的试点面积为2万亩。另据陕西保监局副局长毋育生介绍,预计财政补贴将达560万元,最终可撬动银行农村信贷资金投放2亿元,放大效应约为30倍。

  创新农村小额信贷保险

  另一家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安徽国元农业保险公司也与安徽省农村信用联社就合作开展农村小额信贷保险达成共识,双方将共同开发“保贷赢”系列农村小额信贷保险产品。近日,安徽省金融办也专门组织召开了小额信贷保险的专题讨论会。据透露,最初的试点可能会针对安徽省长丰县的草莓种植户,在取得试点经验后,将推广至生猪、草鸡、蛋鸭等当地特色品种。目前,财政补贴、费率、保额等还在详细的调研和测算中。
  记者了解到,安徽省长丰县是全国第一设施草莓种植县,目前共有10万多亩的种植面积,该县计划今年将种植面积扩大至12万亩以上,因此,需要借助信贷资金来扩大产业规模。
  在采访中,一位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该方案还处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但他认为,这一创新有利也有弊。一方面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但另一方面,农民在背负一定贷款利息的情况下,还要增加保费支出。因此,如果国家没有补贴政策,这一创新将很难得以推广。“目前对于农村信贷,金融机构总体上已经提高了认识,但在具体操作中,比如贷款环节上,还需要地方政府帮助疏通。之前贷款主体很明确,而现在保险公司介入其中,就需要保险公司跟农信社之间能有一个很好的协调,但最关键的问题还是上级财政部门能否给予支持。”
  据国元农业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款创新产品的保险责任初步设定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包括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冰雹、雷击、洪水、倒春寒、冻害、高温热害、内涝、雪灾、旱灾,火灾、爆炸等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以及借款人因意外伤害全残或身故等导致不能偿还贷款的情况。

  保障农村信贷投放

  农业保险专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分析认为,农业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不管是对于提高贷款人的信用地位,还是减少农贷机构的风险都是有利的。在国外,如像菲律宾这样的国家,在农业贷款合同中会要求贷款人必须参加农业保险,属于一种信贷合同的强制要求。
  “目前保险公司的这些创新,是把农业保险和信贷保证保险合二为一,因此,当把这种保险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范畴,财政补贴也放在一揽子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中时,可能就会比较好推行,这样农民所承担的额外保费就不会很多。”庹国柱认为,大面积推广并不存在问题,但对于一般的农贷而言,由于只是为购买化肥、种子,贷款额度非常小,因此,不需要额外的贷款保证保险,而是只需要购买农业保险本身就足矣。但对于设施作物,由于成本比较高,所以通过小额信贷保险将能化解一定的贷款风险。他认为,这种创新保险产品在某些特定地区可能会发展得快一些。
  对于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所提出的“探索建立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庹国柱认为,这里既包含了“要发展贷款保险”,又包含了“在获得农业信贷的同时,应该购买农业保险”这两层意思,但比较容易推行的,还是单纯购买农业保险。
  据记者了解,当前保险在促进信贷投放中的作用已逐渐显现,除上述提到在财险公司中即将试点的这些小额信贷保险产品之外,包括中国人寿、新华人寿、泰康人寿等在内的多家寿险公司也已参与其中。记者了解到,河南省农信社和新华保险已合作开发了“借贷安心保险”产品。该险种根据农户贷款额度,设计等额的保障。在贷款农户发生意外伤亡、无力偿还贷款时,由新华保险公司赔付,确保农信社的贷款能安全收回。而泰康人寿也推出了“借款人吉祥相伴保险卡”来解决农民在贷款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中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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