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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0 作者:徐虞利 来源:上海证券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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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2月19日),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理事(扩大)会议上,中钢协秘书长单尚华表示,目前中国铁矿石进口量占全球海运贸易量的50%以上,而超量进口铁矿石是去年钢厂亏损的重要原因,中国企业仅此一项就多付了1800亿元。会议还通过了《钢铁行业进口铁矿石贸易秩序自律公约》,将实行铁矿石代理制。 单尚华透露,2008年中国超量进口1亿吨,进口秩序十分混乱,仅此一项中国企业就多支付了1800亿元人民币,教训深刻,中国企业不能再吃第二次亏。 单尚华表示,今年国际铁矿石市场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国内外钢厂需求大幅下降,矿山产能增加,供应量将增长30%-40%,铁矿石由卖方市场转入买方市场,目前是建立铁矿石进口新模式的有利时机。据悉,2008年末,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与工信部、商务部专门听取了中钢协关于铁矿石的专题汇报,并明确指示全力支持该项工作,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到海外收购矿山,协调进口贸易秩序,在海外建立资源储备,由协会组织统一对外谈判。中钢协去年8月成立了进口矿对策研究小组,由九家钢厂和钢协统一研究策略,并提交策略报告,协会还派联络员参与谈判。 针对铁矿石谈判现状,单尚华表示,矿山公司应先将2009年的价格降到2007年的水平,再考虑双方的成本以及汇率因素。目前矿山公司有的在观望形势,有的想各个击破。“矿山公司更关注数量,需求量大价格可以商量,中方应该以市场换价格。”据了解,中钢协将要求会员企业申报今年对铁矿石需求的总量,分为高中低三等,中钢协进行全国汇总后再与矿山公司进行谈判。 中钢协要求目前国内钢厂可以采取的过渡措施是购买一部分现货矿,谈定当月进口量,预付部分款项,但一般价格不超过2008年度长协矿价格的60%。单尚华表示,谈判是一场硬仗,关乎国家利益,必须取胜。 昨日的会议还通过了《钢铁行业进口铁矿石贸易秩序自律公约》,即统一进口铁矿石价格,授权代表性企业进行国际铁矿石价格谈判,所谈定价格即公开价格,购矿企业在此价格下签订进矿合同,未经授权不许多头谈价格。其次,坚持长期协议方式定量、定价(FOB),进口铁矿合同起止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当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时,视具体情况由钢企代表与供应商按一定市场规则、一定时间周期对价格进行调整,进口量和价格同时确定。 《公约》要求各钢铁企业进口铁矿石不得超过其自用生产量,对没有进口矿资质或进口量较小的中小型钢铁企业采取委托代理方式进行铁矿石进口,代理费收取标准按国际规则由双方商定(参考方案为,按3%-5%的FOB价格收取),严格禁止进口铁矿流向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企业。中钢协还将对各企业履约情况进行评价考核,按周期核定进口资质,提高进口铁矿石资质准入门槛,并对违反本公约的企业给予相应处罚。中钢协还将制订可操作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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