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对美菱电器的控制力将更为集中。公司今日公告,将从美菱电器第二大股东长虹集团处协议受让其持有的全部美菱电器股权。转让完成后,四川长虹将直接或间接持有美菱电器18.25%的股份。 公告显示,四川长虹将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长虹集团持有的美菱电器全部3207.8846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A股,该笔股份占美菱电器总股本的7.76%。而在此次转让前,四川长虹已经持有美菱电器9.22%的A股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长虹集团以7.76%的比例居于第二,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7.49%。 从上述股权结构可以看出,四川长虹虽为美菱电器第一大股东,但持股比例并不高。而通过此次股权受让,公司所持A股股份占美菱电器总股本比例可达16.98%。 其实,四川长虹对美菱电器的股权收购还体现在B股市场上。就在10月13日,四川长虹的全资子公司长虹(香港)贸易还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增持美菱电器B股525.1887
万股,占其总股本的1.27%,从而使得四川长虹间接增持了美菱电器总股本1.27%的股份。 也就是说,在通过B股市场的操作和此次股权转让之后,四川长虹直接或间接持有美菱电器18.25%的股份,其中16.98%是四川长虹自身直接持有的A股,1.27%则是通过长虹贸易持有的B股。 公司披露,双方已于2008年10月29日签署了《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提高公司对美菱电器的控制力,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与长虹集团协商后确定的转让价格为每股2.79元,转让总价款约为8950万元。该价格是双方根据标的股份的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市盈率及美菱电器股票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等综合因素得出的。 此次股权转让事项已获四川省国资委批准,尚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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