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票据先行 中铝上港或打回购“第一枪”
    2008-10-09    作者:张胜男    来源:证券日报
    自10月6日起,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将继续接受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发行的注册。中期票据,4月启动,6月暂停,10月重启。为稳定资本市场重启中期票据发行,可谓正逢其时。
    由交易商协会发布的该公告表示:“针对当前经济金融运行中的突出矛盾,”“接受上市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报告,优先安排大型权重股上市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有关事宜。上市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所募集的资金,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回购本公司股票。”
    中信建投证券认为,该政策的重点是接受上市公司并优先接受大型权重股上市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注册报告,上市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所募集的资金,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回购本公司股票。此举可视为对国资委央企增持和回购需要金融支持的回应,预期在近期内,不管是救市需要抑或是企业自身诉求,国内首例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案例将出现。
    交易商协会公告还表示:“已经注册但尚未发行,或虽已部分发行但注册额度尚有剩余且在发行注册有效期内的企业,可恢复发行中期票据。”
    按图索骥,记者查阅发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网站上中期票据的通知书截至6月6日共计16份,其中包括从原中市协转过来的10家企业单位。在这16家企业单位中,中国铝业、上港集团两家A股上市公司的名字格外醒目。
    中国铝业的注册额度是100亿元,上港集团30亿元。除此之外还有在香港上市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它们的注册额度分别是200亿元和50亿元,四家合计规模380亿元。
    中国铝业6月11日发布关于发行08年第一期中期票据50亿元的公告。公告表示,2008年5月22日,公司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在中国境内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可分次发行,有效期截至2010年5月20日。公司于2008年6月4日发行了2008年第一期中期票据,年利率5.3%,用于补充中期流动资金和置换银行借款。
    上港集团4月15日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发行30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发行目的是解决近年流动资金需要,期限为3年期。该议案于6月3日获得股东大会的通过,但目前,尚未见到上港集团30亿中期票据的发行公告。
    中国铝业的100亿额度只发了50亿,上港集团30亿额度也丝毫未动。那么,这两家上市公司会否利用中期票据融得的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呢?
    一家基金经理对此认为,有可能,但更有不确定性,这两家上市公司未必会有回购的动因。而且上港集团已经指定30亿元资金的用途是解决流动资金需要,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仍要经过相关程序。那对于资金用途尚未明确的中国铝业来说,能否回购,会不会回购也都具有不确定性。虽然国资委亮明了支持回购的态度,但是审批报备的程序应该没那么简单。
    有研究员表示,由于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规定借款人“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回购股份难以用贷款融资。因此,债券是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重要融资形式。除中期票据之外,公司债也可为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按照公司债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来看,只要是股东大会核准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资金用途均是被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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