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明胶(000606)今日宣布,公司已经启动兼并收购战略,计划在河南和甘肃两地扩大主营产品明胶的生产能力。 这家国内惟一生产、销售明胶系列产品的上市公司今日公告称,公司已经分别和河南省焦作金箭实业总公司和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订相关协议。通过兼并收购,公司大约增加3000吨年产能,为目前产能的两倍。 业内人士称,此次兼并收购和正在进行的自身产品线升级将使得公司在今明两年进入产能快速扩张期。 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目的主要是进一步做大做强青海明胶主业,有效促进整体综合实力的增强,不断增强企业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根据青海明胶现行《投融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两个项目进一步起草投资建议书。 “在2008年前,我们将再造一个青海明胶,即销售规模翻番、净利润翻两番,管理理念及管理方式达到先进企业的水平,”公司负责人表示。 该负责人说,公司在产能今明两年翻两番之后,将继续保持扩张的状态。 “我们将加大市场调研,积极寻求合作伙伴,为进一步扩大明胶产业规模、丰富产品种类提供基础依据,”这位负责人说。 业内人士认为,由于下游行业增长迅速,未来几年国内作为原材料的明胶市场将呈现快速增长,行业内的优势企业将充分分享行业的成长。目前国内市场的实力企业,都在走产能扩张和兼并收购之路。
建合资公司
公司负责人此前对记者表示,公司在明年之前将合资入股一家同行业企业,通过向对方输入公司成功的管理模式和技术工艺进行产能扩张。 今日公告披露,公司已经于8月26日与河南金箭在青海省西宁市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采取共同出资组建新公司的方式进行合作,在河南省焦作市成立一家从事明胶生产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明胶将以现金的方式出资约1600万元,河南金箭以经评估后的明胶业务的相关资产出资,出资金额约为1598万元。 新公司成立时,青海明胶享有的股权比例为51%,河南金箭享有的股权比例为49%。双方投资到位,新公司注册成立后,投资建设年产1500吨明胶的技术改造扩建项目。 河南金箭始建于1951年,河南省中联企业集团(隶属河南省人民政府的国有独资企业)持有河南金箭100%股权。
购股权产权
除了组建新的合资公司模式外,公司开始尝试股权和产权收购。 公告称,近日公司与兰州国资在甘肃省兰州市签订《原兰州制胶厂产权和甘肃明珠胶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兰州国资拟将原兰州制胶厂破产后剩余的资产和拥有的甘肃明珠胶业有限公司的22.2%的股权转让给公司。 原兰州制胶厂成立于1957年。企业自1990年起经营亏损,1997年底停产。2000年11月将部分设备租赁给明珠胶业经营。2007年3月20日依法破产。 明珠胶业成立于2000年11月28日,注册资本900万元,其中兰州国资持有22.2%的股份。截至2006年12月31日,企业总资产4138万元,总负债1516万元,所有者权益2622万元。2006年明胶年产量达到1089吨,磷酸氢钙年产量达到3071吨。 根据协议,兰州国资转让股权和产权的同时将该股份所享有的相应股东权益一并转让给公司。待具备转让条件后,双方正式签订《原兰州制胶厂产权转让合同》和《甘肃明珠胶业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合同》,明确有关具体转让事项。 在正式签订原兰州制胶厂产权转让合同及明珠胶业国有股权转让合同前,兰州国资负责对原兰州制胶厂现有资产进行监管;协调做好明珠胶业的资产评估及确认工作、公司与明珠胶业的其他股东商谈重组方案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