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责令停止金海浆纸业并购国有森林资源
    2007-02-08    记者:郑北鹰    来源:《光明日报》2007-02-08 7版
    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今天(7日)说,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拟在云南并购云南省开发投资公司所持云南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58%的国有股份,因该并购涉及100万亩国有林地和林木资产的转让,国家林业局日前致函云南省人民政府尽快责成停止这一大规模并购国有森林资源行为。
  据其介绍,该股权并购涉及的100万亩森林资源资产的转让未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只由某评估机构出具了森林资源资产价值咨询报告书。按照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政策性规定,咨询报告书不能作为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报告,该咨询结果所确定的价格也不能作为森林资源流转的底价。国家林业局认为,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与云南省开发投资公司参考该咨询结果所签订的远低于咨询结果价格的股权转让协议书违反国家政策规定。
  国家林业局强调,依据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国有森林资源转让所涉及的审批、评估、收益分配和监管等重要事项,须在国务院制定具体办法后方可实施;转让国有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必须依法进行资产评估,防止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据此,国家林业局指出,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并购案所涉及的转让100万亩森林资源这种大面积转让国有林地的行为,应当暂缓进行。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