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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6 作者:艾俊川 来源:金融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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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银监会和国家发改委新修订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下发各商业银行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前一阵刮起的针对银行收费问题的舆论风波逐渐平息,但关注仍在继续。近日,有电视媒体报道说,目前银行提供的服务项目超过3000种,而大大小小的收费项目,已经超过750种。 不知这个数据是否可靠。假设差不多,相信到银行把这3000项业务都办理一遍、700多种收费都交纳一遍的人,不说绝无仅有,也属凤毛麟角。实际上,无论企业还是个人,每个客户所享受的银行服务都是有选择、有限度的,其中收费项目就更少了,从3000与750的比例来看,收费项目仅占四分之一,应属少数。前几天,有专家在谈论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时,说了这样一个意思:媒体上为银行多收两块钱跨行支取费炒得沸沸扬扬,对资金量巨大的公积金管理使用理应更加关注。反过来,我们也可以借此提出一个话题:银行多数服务项目是免费的,相对于银行业务涉及的金额,收费价格也说不上离谱,但为什么每每引起风波?社会与银行就服务收费的分歧来自何方? 对这个问题,客户方和银行方站在各自立场提供了很多答案,不必一一罗列,但显而易见尚未达成共识,以至于双方说起来都充满委屈。笔者以为,抛开具体某项服务该不该收费、收多少合理不论,银行服务收费屡生风波、公众对收费难以认同的问题,其实是我国城市快速跨入“金融社会”,而包括银行和金融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各界对这一进程尚未适应、各方关系尚未理顺的产物。它映射出近年来我国金融业的大发展和大变化,不妨称为成长的烦恼。 回首上世纪80年代,我国的银行还是财政的附庸,除了对公服务,它能向居民提供的只有最简单的储蓄服务,而储蓄是要支付利息的,谈不上任何服务收费,银行与客户的利益关系单一、单纯。时间仅仅过去20多年,我国的金融业获得快速发展,特别是城市的银行业,已形成高度发达的竞争性市场,银行的竞争环境、经营理念、服务范围都发生了根本改变,银行已成为对社会参与最深入、与居民联系最紧密的服务行业之一。而居民也已成长为金融消费者,他们对银行服务的需求,已从唯一的存取款,扩大到资金往来的所有方面,现在城市居民生活工作已离不开银行,银行能提供超过3000种服务,就说明消费者对银行服务有同样多的需求。可以说,我国多数城市已经或正在进入“金融社会”。 银行与消费者的利益关系也从单纯单一变得错综复杂。银行的服务项目成百上千地增加,随之而来的既有经营成本,又有竞争压力,因此推出一些收费服务项目,服务费也成为部分中间业务收入来源;习惯于存款领利息的消费者,面对不断增多的需要倒交钱的服务收费,始则茫然,继而反感,尚不习惯花钱购买银行服务。正是因为居民对银行服务的需求已和柴米油盐一样,成为日常消费,不可须臾离之,他们才会对银行服务收费格外敏感,以至于超过一些对其实际利益影响更大的经济现象的关注。而目前银行服务也存在定价机制不成熟、忽视消费者的参与权、知情权等问题,服务质量与价格不相称,一些陈旧的经营手法,如利用行政手段推广银行卡,让消费者感觉“被服务”等,都加剧了消费者对服务收费的抵触情绪,加大了公众和银行在此问题上的分歧。 一项未受到公众认同的金融收费项目,可以在消费者的不满、舆论的关注和监管者的监督下被取消,风波就此平息。但也可以想见,只要银行服务的提供者与消费者,这个巨大利益共同体内部的利益分配平衡尚未达成,这类事情就难免再次发生。面对银行对社会深度参与、服务与消费快速膨胀、传统主客关系发生复杂变化的新情况,银行与消费者、监管者,包括媒体在内的观察者,都需要进一步适应、调整,消除分歧,达成平衡,尽快摆脱“成长的烦恼”,形成一种“金融社会”下新的合作互利关系。在这一过程中,银行与监管者无疑需要付出更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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