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重庆、吉林等地出现了“富人治村”的现象。这一现象被称作“老板村官”,其间引发不少争议。正面的看法是认为老板富人开始回报社会,捐款修路;老板有致富经验,帮助百姓富起来。负面的看法是认为富人靠钱开道,拿出去多少就要在当上村官后捞回多少,从而带坏民风。根据笔者的调研,“富人治村”看上去很美实则危险,而在当前应对金融危机的过程中,这种“险”的趋势更加凸显。 为什么“富人治村”在当下的中国弊远大于利?总体来讲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其一是难以禁止富人用钱贿选。由于各种制度的不完善,贿选现象层出不穷,一些“成功老板”就靠钱开道,用重金送钱送礼收买选票。 其二是富人靠钱上台后一般“公私难分”。有一些富人一旦当选,就会利用当村官的权力去为自己谋求更多的资源,主要是发展壮大自己的力量来为公司生意搭台,而目前的制度漏洞也难以约束监管他们。 其三难以监督与惩罚。目前对村级领导的监管约束很弱,使富人们一旦当选难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惩罚。 其实也不是富人就不能当村官,但一定要有必要的约束与限制机制。国外早有现成的经验,那就是:其一必须把自己的企业交与他人打理,自己专心“从政”;其二是公私必须分开,也就是说不能用自己从政后的“公权”来为私权谋利,必须要向全体村民公开承诺并接受监督;其三是阳光从政,也就是进行财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目前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还很不完善,所以那些富人从政者基本上是本着自己的良心不犯错误,这种做法其实风险很大。因为没有约束很容易使人犯错误,公私不分,把村里的东西都当成自己的东西。这样一两届下来,可能村里的重要资产都被侵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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