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给农民一个稳定的收入增长预期,让农民买得起、用得起工业产品,让农民敢于信贷消费,那么,开拓农村市场并非遥不可及。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令人眼前一亮的是,中央特地将“大力开拓农村市场”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写进了文件。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就有扩大农村需求的设想,但人们说到启动内需,主要还是指如何激发城镇居民的消费。农村市场之所以被忽视,二元社会结构导致农民收入绝对水平长期低下无疑是首要原因。 除此之外,从上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由住房、医疗、教育改革引发的“预防性储蓄动机”是另一重要原因。由于中国许多农村地区并未完全摆脱自然经济状态,农民可支配现金远低于城镇居民,这一系列市场化改革措施对农民消费“挤出”的效果甚至超过城镇居民。因此,在开拓农村市场问题上,必须正视当前农民消费能力有限、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等现实。 与此同时,也不能以静态、消极的眼光来看待农民收入低这一问题。不错,三农问题由来已久,正如北京大学周其仁教授所言,“农民收入是一连串事件”,它涉及到土地产权租金、农产品定价、户籍和劳动力流动等制度性问题,随便哪一个,都牵涉多方利益,只能先易后难,一步步改变。但这绝不意味着只有等到农民收入赶上城镇居民时,才将丰富农村市场、提升农民物质和精神生活质量纳入议事日程。 道理很简单:一方面,农民消费不完全取决于当前收入。按古典经济学的观点,消费取决于即期收入和过去的消费模式。若局限于此,开拓农村市场将成一句空话。但事实上,消费其实还受未来预期收入的影响。因此,如果能给农民一个稳定的收入增长预期,并让农民未来收入可以方便地以现金流方式贴现,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信贷消费,那么,开拓农村市场并非遥不可及。 再来看农民是否有足够的消费意愿。上世纪90年代中期后,随着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已在相当程度上认同并接受了城市的消费文化;此外,作为主流商业文化的电视广告也无时无刻不在对农村家庭形成潜移默化的影响。可以说,农村早已不再是一个孤立的消费市场。城镇居民消费行为带来的“示范效应”已或多或少影响到并开始塑造农村消费行为,这一点只要看看每年春运返乡民工手中的大包小包就知道了。 因此,我们要考虑,如何在农民现有收入约束条件下有所作为地开拓农村市场? 首先,通过提高农产品价格、增加农民工收入、减轻农村税负、充实新型农村医疗合作等措施,让农民形成稳定的收入增长预期。其次,继续加大对农民购买生产设备、交通工具和娱乐工具的政策补贴,这对促进农村物质和精神文明、密切城乡经济联系都有正面作用。2009年的“农机下乡”已被证明行之有效。今年“一号文件”也表示将进一步推动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活动。 再次,光让农民买得起还不够,还要让他们用得起。长期以来,政府投资主要向城市和工业倾斜,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出现严重赤字,不少农村地区的电价、水价甚至远超城镇价格,这也抑制了农民对现代消费品的需求。国家统计局农调队和北大的一项调研显示:农村电价每调低0.1元,对彩电需求的刺激作用相当于农村人均纯收入提高370元,对电冰箱的需求相当于农村人均纯收入提高667元,对洗衣机的需求相当于农村人均纯收入提高909元。 最后,积极发展农村金融中介,引入灵活多样的信贷消费产品。农村金融市场相对不发达,这势必使农民受到严重的流动性约束,制约农村消费市场的发展。让农民能像城里人一样便利地花明天的钱,也是未来政策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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