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将至,《人民日报》记者在探访了不同人群生活状态后指出:由于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过低,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仍在拉大,“干得多,挣得少”,制约着百姓消费能力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下一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关键,是以工资改革为核心、提高劳动所得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提高劳动所得势在必行。 居民收入增长缓慢,居民消费能力不强,居民生活质量不高——《人民日报》的记者调查给我们展现出的无疑正是这样的图景。事实上,这已经算不得“新闻”,而近乎一种常识了。反映到公众生活经验上,其实就是“什么都涨,唯独工资不涨”,反映到统计数据上,问题则更加直观:2008年中国居民消费率(居民消费占GDP的比重)为35.3%,美国为70.1%,印度为54.7%。中国居民消费率不仅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发展中国家。 确实,当人们在年终盘点收入的时候会发现,试图通过付出更多劳动来提高收入,正变得越来越难。而与此相关的“硬币另一面”则是:想要致富就不能不眼红快钱——如果没有安阳彩民买彩票中三亿的运气,至少也得炒炒股炒炒楼想要致富就不能转走捷径,有丁点儿权力都想要变现为个人利益,有丁点儿机会都想要通过公关致胜,甚至于想要致富就不能不“狠一点”——只要能赚到的昧良心也要去赚,只要能搞到的犯点法也要去搞。 面对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现实,《人民日报》的报道看到了“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的巨大差距,提出应该在初次分配中提高“劳动所得”比例的观点。虽然这样的关切初衷很好,但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如此简单地评述提高劳动所得多少有点“纸上谈兵”。企业职工的工资,岂是谁能随便“勒令”上涨的吗?几十年前我们批判“万恶的资本家”那一套,注定是没有用的。 虽然确实有很多“血汗工厂”,虽然确实有很多黑心老板,但在提高居民收入、提高居民消费率的大问题面前,在所谓“国民收入倍增”之路上,提高劳动所得不仅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大关键,更不是最可操作的问题领域。比如,在公共福利保障上的福利兜底和福利倍增,就要远比提高劳动所得更为可行。住房、医疗、教育、社保等方面公共投入的增长速度,远远不及财政税收的增长速度,如果能强力压缩“三公消费”节省行政开支,能将国有企业每年上缴的红利更多用于提高国民福利,人们在年终盘点生活也许就不会那么叫苦了。 再比如,一些利润丰厚领域尽被国企垄断经营,左手拿财政补贴,右手向公众涨价,不仅造成“一年到头尽为垄断巨头打工”的公众悲叹,更严重伤害了市场竞争,遏制了更多高收入岗位的市场供给;再有,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和5万亿新增贷款能给提供多数就业岗位的私企多分一点羹,土地财政与高企房价能够得到更有力控制,个税制度能够在平衡穷富方向进行完善,工会组织能够更健康地发育和活动。诸如此类,所有这些看似不太相关的方面,其实都是在一个大话题的范畴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