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下行期的市场干预
    2009-08-05    万磊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据《广州日报》报道,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发布了《关于公布广东省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本年度的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上线为12%,涨幅明显低于去年,其中的下线为零或负增长更为近年来首次出现。

  这被部分企业和媒体解释为“务实”。后者的本质在于政府根据企业在经济下行期的实际情况,将相应的约束条款进行权衡性操作,使之尽量贴近企业真实市场硬约束,最终达到企业运营近似于在自由市场里的行为效果。这种貌似干预实则放手的做法无疑会受到企业的欢迎,但因为政府也有就业与福利等民众生活层面的政绩考核标准,最终这些宏观指标还是为微观化平摊到企业上。
  这衍生出一个经济下行期,市场干预应该以何种方式进行,其操作边界何在的问题。在经济繁荣期,就业率、企业利润率都较高,前者意味着政府所受的政绩压力减弱,从工资层面干预企业运营的可能性也就大为降低;后者则意味着企业有能力承担更多的干预成本。此阶段政府的关注重点应该是税收等财政指标。而经济下行期,就业率和企业利润率都在降低,政府的政绩压力在升高,企业面临的经营环境恶化,其承担干预成本的能力减弱,最终企业会倾向于降低雇工和相应工资,这与政府政绩考核相违背。一种强制性的做法是严格要求微观企业承担社会的就业成本,将企业利润甚至增加企业负债让渡与雇工,以维持社会整体的就业率,或者说使失业率不致下降过多。
  另一种则是直接由政府财政来承担部分雇工失业后的福利,以确保社会最低生活水平,而企业则得以在市场内调节各种成本,决定其市场行为。后一种要求政府明确自己的服务性角色,将经济增长期的财政收入转化为经济下行期的公共支出,给予微观企业充分的经营自主性。从企业的角度看,这无疑意味着更好的外部经营环境。另外,从政府角度看,其不可能做到对各行各业的市场信号全知全能,干预越小,企业对于经济下行的适应能力越大。反之,企业承担的社会包袱越多,其经营空间与选择会越受压抑,达不到最优分配资源并选择最佳经营方向的效果。长此以往,实质上会降低企业的社会责任承担能力。
  鉴于国企分布格局,以及其就业等政绩职能的泛化,在现实的市场经济中,往往是第一第二种干预并重,即对政府掌控的国企等干预力度更强,以第一种干预为主,对于民企则应该以第二种干预为主。这种双类干预的结果是国企经营效能受到很大影响,其非市场的多维度约束降低了其经营灵活性,然而捆绑在政绩考核上的硬约束又让政府对于国企的彻底市场化运作深感忌讳。
  解决这一困局的方案在于将国企实施渐进民企化,即逐渐将第二套干预方案移植到国企上,削弱政府对于国企的财政与政绩依赖。最终市场占比过大的国企对经济波动的适应能力会大为加强,政府也容易腾出手来将工作重点放在依靠税收财政调节社会福利上,强化其服务职能,从而不再依靠国企直接干预市场各要素的资源分配,调节就业率等宏观经济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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