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关于推进资源税改革的消息不断传出。国务院今年5月公布的《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曾提出,今年要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要研究制订并择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目前资源税改革方案已上报全国人大法工委,一旦获批便可正式启动。 之所以要对资源税进行改革,是因为以往资源税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对于资源的定义过于狭窄,基本只覆盖到了能源和金属矿产领域;二是税率设置过低,十多年来一成不变,无法有效遏制国内资源浪费和大规模外流的现状。 此次资源税改革也相应存在两个亮点:一是明确将黄金、水资源等也纳入资源的范畴中;二是由过去的从量定额征收,改为计价征收,以更好地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不断变化的供求关系。 总的来看,资源税改革有如下积极作用: 其一,提高资源使用效率。2009年宏观经济调控的基本定调就是“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但人们往往只记得保增长和扩内需,而忽略了最后一点。事实上,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本身正是调结构的重要内涵。因此,资源税改革与当前的保增长目标本身是不矛盾的。 其二,保护自然资源,避免掠夺式开采。近年来,中国政府对自然资源的保护,主要采取控制出口配额和提高出口关税等直接限制措施,容易引发国家间的贸易冲突。此外,限制出口而不限制国内消费,不仅名不正言不顺,从根本上讲也无法避免自然资源以中间产品的形式流出国门。而资源税的优点即在于,它内外一视同仁,能有效地压缩“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同时又不给别有用心的国家留下口实。 其三,纾解地方财政困局。中国经济的一个怪现象是,一些资源富裕的地方守着金山银山,却不得不长期靠救济粮度日。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由于资源归国家所有,当地民众没有机会从资源开采中受益,甚至还不得不承担地方环境破坏的代价。这当然有失公平。资源税作为一种地税,其意义就在于能够让资源所在地也分享到资源开发带来的好处。 但资源税覆盖面积扩大,税率上升,很自然地也会引发资源名义价格上涨,并向中下游生产环节传导,最终转嫁给国内外消费者。对此,笔者认为,如果价格变动有利于资源利用效率提高,从长远来看,消费者的实际福利水平是不会降低的。当然,要想顺利完成这种过渡,还需增强企业和个人保护资源和环境的自觉意识。 一个税种的出台或调整,说到底是一个利益重新分配过程,其终极目标也在于建立一个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显然,要想让所有人都满意是不现实的,衡量制度优劣的标准,要看大多数人的福利水平在此过程中是否得到改进了。 因此,资源税改框架的设计,一方面固然要体现“资源节约、代际公平、能源安全和国家利益”这样的宏大主旨;另一方面,在积极发挥其正面引导作用时,如何在企业和个人的微观层面最大限度降低其负面作用,还需决策者对有关方案进一步细化。特别是,经过成品油定价机制和燃油税改革的洗礼,政策主管部门和立法者有必要进行反思,如何更多地接纳民意,而不使这一改革方案仅仅成为少数学者“书斋里的学问”和官员“闭门会议”的产物。 不过,从另一角度来看,面对资源的巨大浪费,资源税改革又不能老是“择机推出”。2008年上半年以来,先是全球通胀,接着是全球金融危机加剧,出台时间被一再推迟。迄今为止,出于对保增长造成影响的担忧,有关方面仍迟迟不愿给出具体时间表。 这里恐怕存在一个认识上的误区:如果每次都因为内外部环境压力而往后推延,则恐怕永远无法找到一个最佳切入点。以目前来看,经济复苏阶段至少还要持续到2010年底,而紧随其后的很可能是由国际大宗商品价格的轮番上涨、国内资产泡沫累积和信贷资金回笼不足等因素导致的通胀回归。 因此,与其煞费苦心去守候最优时机,倒不如下定决心,果断抓住一个次优时机推出。从各方面情况来看,当前正是一个较好的节点:一方面虽有预期,但通胀未至;另一方面,下半年需求复苏,企业抗压能力有所增强。一旦错过这一时间窗口,若通胀卷土重来,则结构性税改的难度将大大增加。(作者为宏观经济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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