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税收调节“小杠杆”撬动经济发展
    2009-06-22    朱宝琛    来源:证券日报

  财政政策再次走到“聚光灯”下。
  上周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我国经济运行正处在企稳回升的关键时期,要坚定不移地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并根据形势变化不断丰富和完善。
  作为财政政策的一种工具,税收在调节经济进程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在刺激经济增长进程中,减税可以促进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是迎战经济衰退、拉动内需的有效手段。虽然从短期看会带来财政减收,但却能缓解企业困难,有利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从长远看也将为培育财政收入增长点奠定基础。
  从今年的6月1日起,国家又一次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这是10个月来第7次上调出口退税率。对于相关行业和企业来说,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其意义要远远大于给行业或企业自身带来的实际利益的影响。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是一个契机,这种强大的外力推动了相关行业以高起点、高投入、高技术来要求自己,加大科技创新的力度,加快自身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步伐。
  连续多次提高部分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退税率,对抑制我国出口过快下滑发挥的作用也正在显现。采取调整出口退税率的方式稳定海外市场需求是一种国际通用的财税手段,我国针对不同产品实施不同的出口退税率,在加大扶持力度的基础上,也进一步凸显结构调整意图。
  日前传得沸沸扬扬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调整,是否也能促进经济的发展?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最终消费率不足,而导致出现这种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居民收入水平有限。
  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我国推出的经济刺激计划,最终还是要落实到扩大内需,刺激消费上来。刺激消费,从长远来看,就需要对现有的收入分配格局进行调整。最先调整的应该是初次收入分配,针对资源垄断性企业由于垄断带来的收入进行征税,让这部分收入更多的归政府所有。其次,通过个税的综合征纳,缩小贫富差距。
  人们的消费趋向和消费水平时时影响和制约着社会生产能力的发挥,没有消费,生产就失去了动力,消费不足,生产就会出现萎缩,实现社会再生产的良性循环,消费环节至关重要。
  当然,除了通过调整出口退税和个人所得税来拉动经济增长,还有一项税收在拉动经济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也同样重要——资源税。
  开征资源税的说法由来已久,但一直都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资源税的开征,可以说是势在必行。
  长期以来,我国矿产资源浪费和过度开采也是十分严重,资源税的征收则有利于企业遏制“两高一资”企业的产能扩张,这就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企业的质量,符合产业发展的要求。推进实施资源税改革,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在体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同时,还能适当增加资源地财政收入,有利于提高中西部地区的财政保障能力。
  此外,资源税还可以通过再分配来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它可以调节资源级差收入,使自然资源条件优越的级差收入归国家所有,排除因资源优劣造成企业利润分配上的不合理。
  经济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外部环境,税收就是其中的重要因素之一。用调节税收这个“小杠杆”来撬动经济的发展,显然是可行的,同时也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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