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金融混业经营风险
    2009-06-10    端宏斌    来源:中国证券报
    针对当前银行混业经营潮流,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日前指出,银行在混业经营上几乎没有成功的例子。他认为,组织机构的发展要考虑成本和风险的因素,最终由经营效益来决定,不能一味追求规模,不能盲目搞机构的扩张,特别是不能通过放松风险控制和放大杠杆率而迅速做大规模。金融机构应致力于产品服务的专业化。刘明康的这番话清晰地表明了目前管理层对于金融混业经营的态度。
    曾经有一段时间,中国一些行业都以美国标准作为自身努力改进的标杆,因为美国是当今最发达的国家,其在众多行业具备领先优势。那么,在金融行业是否也能照搬美国标准呢?
  实际上,美国在历史上也经历了银行混业-分业监管-再混业的过程。美国银行业最初的业务就是简单的吸储放贷,此后由于金融创新的深化,传统银行开始涉足越来越多的投资业务。最终在1929年开始的股市大崩盘中,大量银行被拖累最终倒闭。为了从源头上杜绝这个问题,1933年设立了《格拉斯-斯蒂格尔银行法》,这是美国银行业分业经营的源头和正式依据。可是到了1999年,越来越多的银行认为自身业务受到该法案的拖累,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废除了大萧条时代的《格拉斯-斯蒂格尔银行法》,此后,金融混业经营开始大行其道。花旗集团1998年以386亿美元巨资收购保险商旅行者集团,在全球掀起了一轮金融混业的高潮。但问题随之而来:银行在大量介入证券化业务之后,没有有效地在信贷与金融工具投资之间划清界限,没有真正做到防止短期资金流入长期性的金融投资。美国金融业再一次的混业实践最终酿成了百年一遇的金融风暴和全球经济大衰退。
  现在,美国已经对混业经营进行了全面反思。例如,美国总统奥巴马的经济复苏顾问委员会主席保罗·沃克尔表示,美国银行业应该恢复分业经营以防范金融危机再次发生。
  实际上,市场早已开始了自己的调整。就在各家银行为实现“全能化”目标而大规模并购的同时,花旗集团已在悄悄分拆金融业务——2002年,在收购旅行者集团仅3年后,花旗就分拆了旅行者的财险业务。2005年,花旗完全退出了保险业务领域,实际上抛弃了混业的路子。
  在当前这场严重的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混业经营再一次成为众矢之的。混业经营的倡导者对混业经营本身态度的一百八十度转变,给金融分业还是混业之争暂时画上了句号,而其他国家仍唯美国马首是瞻,于是才有了我国监管部门的上述表态。对中国来说,金融创新的推进和混业经营的实施还只是处于起步阶段,美国混业经营酿成的后果让中国吸取了很多经验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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