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用公共资金补贴企业上市
    2009-04-14    作者:陈 才    来源:证券时报
    成都高新区副主任唐华日前透露,目前,四川省、成都市、成都高新区都制定了不少鼓励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成都高新区企业成功上市将可获得超过千万元的政策补贴。
  创业板IPO启动在即,各地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也在跃跃欲试,然而,地方政府参与其中却让事情变了味。别的不说,这企业成功上市政府就给超过千万的补贴(实为奖励),是否太“慷慨”?又是否合理合法呢?
    事实上,一些地方政府重奖辖区内上市公司的行为,之前也并不鲜见。政府扶持企业上市,无非是为了拉动地方经济发展,获得更多税收,获得更多GDP。这种出发点可以理解,但是却有两个无法回避的问题:一是合法性问题;二是公平性问题。
  首先,政府自身不创造财富,政府补贴上市企业的钱,无非来自于公共财政;而公共财政必须用于公共支出。但是,政府出钱补贴上市公司也好,奖励其它出口、纳税大户也罢,实际上是随意将纳税人的钱补贴或奖励给部分企业,这种做法有滥用公共财政资金的嫌疑。其次,这对其他企业来说也有失公平。作为市场中的“企业公民”,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都是平等的纳税和竞争主体,政府不该厚此薄彼、区别对待。
  我们知道,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公权力是有边界的,政府和企业也各有各的功能和职责。企业上市与否、有无上市能力、到哪里上市等等,都属于市场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只能靠市场。政府的干预,尽管初衷是好的,但却并不一定能帮企业解决所有的问题,有时候反而可能会弄巧成拙。当初,四川明星电力原董事长周益明之所以能玩转“空手套白狼”的把戏,就与当地政府迫切“扶持企业上市”的心态有关。
  政府随意动用公共财政资金,补贴或奖励企业上市,根源在于政府职能错位,更与财政资金使用不规范有关。因此,当务之急,一要继续规范政府行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打造“有边界的政府”;二要进一步完善政府的预算管理,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让纳税人的钱用到该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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