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户籍改革需要配套政策支持
    2009-03-27    郭凯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浙江省目前正在对《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并将于本月底召开的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提请审议这一草案。根据草案,浙江省将在全省推行居住证制度改革,计划为有稳定工作的居住证持有者提供等同于户籍人口的公共福利。这是地方政府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的又一尝试。以草案规定的三年临时居住证可转化为居住证的要求来看,浙江的计划与国内其他地方进行的改革相比,更令人期待。如果浙江省的计划能够稳定实施,并能产生正的示范效应,那么这将可能带动其他地区加快类似的居住福利改革。

  对于准备提请审议的草案中的改革项目,浙江已在两城市做过试点。现在,改革拟将全面取消暂住证,对所有外来人口办理临时居住证,在连续三年有稳定工作、固定住所后,临时证可以转化为居住证。居住证将与社保、就业、教育等挂钩,持证者与户籍市民会获得同等的公共福利。新规定没有涉及居住证怎样与户籍相连接,并给各县级以上政府可能附加其它条件预留下了空间。就此看来,这并不是一个直接赋予外来人口均等福利权的改革计划,但它仍然值得嘉许。在全国范围内社保即时转移、即时对接还没有配套的时候,这一计划把“居住与福利衔接”的时间条件,从其他地方要求的六年或者七年,压缩到了三年,这显然需要公共管理者具备更高的管理水平,并且具有足够的管理信心。
  在居住证是否应与户口转化的问题上,有不少地方的户籍管理人士认为,当前户口制度中的老人投靠政策,是居住证与户口对接的短期最大障碍。对于一个城市的管理而言,外来劳动就业人口增加,是城市经济发展的自然结果,城市从中获取收益,也必须对外来就业者提供均等的公共福利。但目前看来,当期增长的经济积累,不足以支撑大量新增老龄人口的养老开支,也不可能要求新增工作人口替投靠迁入的老龄人口补缴养老金,所以,即便居住证赋予了非户籍人口其它的同等公共福利后,老人投靠也不得不收住。考虑到要完成全国范围内的养老统筹,可能还有相当长的时间,先以居住证保证外来就业人口的工作和生活福利,而不触及户口,成为很多地方的选择也就可以理解。
  无论是教育、医疗还是社保,重新规划设计公共财政资源的分配,就可以保证流动就业人口得到应有的福利。在过去的户籍制度改革讨论中,很多人一直追求的思路是,把户口变为单纯的人口管理登记,而将其他福利安排与户口“剥离”。于是一些地方政府陆续开始尝试旧人(户籍人口)旧办法、新人(外来人口)新办法,陆续推行户口加居住证的折衷制度。不过,要保证这种折衷在全国顺利推进,同样需要中央政府加快社保转移接续制度的改革进程,并使基本社会保障在全国统筹方面实现跨越。否则,一些地方的户籍和居住福利改革努力,没有大环境的配套支撑,长期前景也会不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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