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以来,率先实行官员财产申报的新疆阿勒泰地区,已公布了千余名官员的财产情况。阿勒泰地区纪委在初步审核中发现,有部分官员存在虚假申报的情况。另外,也有部分群众针对官员申报财产不实进行了举报。(《新京报》3月3日)
看到这里,笔者不禁对新疆阿勒泰地区率先实行的官员财产申报产生了担忧。原因很简单,如果这些申报财产不实的干部是因为有贪污受贿等非法所得,而不敢如实申报,有关部门当然可以依法进行严惩。但对没有非法所得的虚假申报者,我们如何对待?
就目前的规章制度看,干部虚假申报财产并不违法,不会受法律惩罚。这就会鼓励一些人肆无忌惮地造假。申报财产最大的目的就是让干部接受群众监督,预防腐败,如果申报失实,其效果就会大打折扣。所以,应该有相应的法律制度,保证财产申报的真实性。
在这方面,不妨学学美国的一些做法。美国《道德改革法》规定,各类官员须在任职前报告并公开自己以及配偶的财务状况,包括收入、个人财产等,以后还须按时申报。对拒不申报、谎报、无故拖延者,最高可判处25万美元罚款或者五年监禁。除此之外,还会有很大的政治风险。美国在实行财产申报制度后,因巨额财产来历不明而受处理的大小官员不计其数,其中影响最大的是众议院议长赖特。尽管在他担任议长期间的众议院被认为是少有的工作效率较高的几届国会之一,但有关部门发现,他曾经69次违反国会对议员财产收入的规定,包括曾超规定赚取讲课费,而他的妻子贝蒂曾超额收取别人赠送的礼品等。赖特因“玷污了国会的声誉”而受到全国上下的一片指责,最终不得不辞职。
要想财产申报真实,必须用法律来严惩那些虚假申报的人,同时加大造假者的政治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