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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4 作者:黄国文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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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各地都在动脑筋扩大内需、刺激消费时,发放消费券成了不少地方的一大新招。以商品促销为目的的消费券刚在成都、杭州和南京等地派发不久,以旅游促销为目的的消费券又在长三角地区成为“时尚”。据初步估算,仅今年上半年,长三角各个城市发出的旅游券就将超过2亿元。 发放消费券究竟能否拉动消费,目前虽尚无定论,但有“欧元之父”之称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蒙代尔等专家已给予了肯定。杭州等地的初步效果也证实,消费券的确能产生一定的“乘数效应”。所以,作为一种“撬杆”,只要有条件,消费券完全可以发。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各地政府必须有清醒的认识:消费券也好,旅游券也罢,在拉动内需、刺激消费措施上毕竟只能算是“末”,而敦促商家提高服务质量、帮助消费者降低消费成本,才是需要重点狠抓之“本”。 这样说并非杞人忧天。就在日前,国内某大型电器商行就以广告形式发布了一份“倡导透明消费白皮书”,直指“家电消费券促销是陷阱”。“白皮书”列举出的容易使持券购物的消费者上当的“三大陷阱”是否真的存在,尚待实践检验,但无良商家耍手段把政府以消费券方式送给消费者的优惠捞到自己手里的妄图,也确实不可不防。比如,在率先发放消费券的杭州,已经有消费者对个别商家是否趁机搞以次充好、变相涨价产生了怀疑,而当他们质疑时,商家还以“反正你们白拿了消费券,已经占了大便宜,何必太认真”相“劝告”。 在旅游消费方面,现在已发、将发旅游优惠券的地方不在少数,但有个现象却叫人纳闷——除杭州西湖等极少数景点坚持不收门票外,全国绝大多数景点的门票近年来一轮又一轮地涨价,有的已经涨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老实说,这些景点要拉动消费、吸引游客其实十分简单——大幅降低门票价格就行。可有的景点却一边维持着高价门票,一边叫嚷着让政府发旅游优惠券;再者,也很难保证甚至会一发优惠券他就再涨价的情况不发生。你说这叫什么事? 要鼓励消费、拉动需求,归根到底要靠商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这个道理,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多少“老字号”和名牌商家的成功经验都说明了这一点。提高服务质量和发放优惠券孰本孰末,应该是再清楚不过的,关键是不可本末倒置。可喜的是,现在也有一些地方已经看清了这一规律。比如杭州市,发放消费券比较早,保证服务质量的意识也比较强。为了保证服务质量,这个市已决定将对参与活动的商家进行严格挑选,所有商家必须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执法;还要求商家在回收旅游券时,必须记录使用者的身份证号码及电话联系方式,以便上级部门掌握信息、督促检查。 总之,各地政府和广大商家切切不可本末倒置,以为发放了消费券,消费者自然而然就会来了,消费自然而然就会拉上去了,服务水平低些,服务质量差点没什么关系。如果这样想,很可能短期效益有一点,但长远效益却丢了,更有甚者,也许连短期效益也抓不着。假如真地出现这样的情况,那就大悖发放消费券的初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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