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资出逃”不宜盲目乐观
    2009-02-19    张海英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在18日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对于我国是否会出现大批资金外逃的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邓先宏表示,不存在外资大量逃出的现象。理由是,与我国国际收支的总规模相比,外资逃出的数量有限。

  金融危机爆发后,关于外资逃离的新闻不少。比如,外资抛售上海物业的现象就引起广泛关注;再比如,多家韩资企业非法逃离山东;而且,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2008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显示,有60亿外资抽逃离境;此外,FDI数据、外汇储备增量、贸易顺差等似乎也在印证着外资出逃的趋势。可见,外资出逃并不是个别现象,应引起有关方面重视。
  由于中国经济基本面相对较好,加之有关部门及时防范资金外流,所以目前外资还没有出现大规模集中出逃现象。但在笔者看来,在国际金融危机深不见底的情况下,对“外资出逃”不可盲目乐观,须保持警惕。
  “外资出逃”是不会主动打招呼的。据说外资可通过几十个通道逃离中国,既可以通过贸易通道,也可以通过非贸易通道,如“地下钱庄”等。显而易见,监管部门很难对外资离境进行有效监督。
  也就是说,“不存在外资大量逃出的现象”这一结论,是从资本转移的正常渠道得来的,但是通过隐秘渠道、非法渠道转移的资金,由于无法监督而可能被忽略。如果对非正常转移资金进行彻底调查,然后与正常转移资金相加,估计得出的总数会出乎监管部门的预料。
  其实,“不存在外资大量逃出的现象”是存在疑义的。到底多少外资出逃才算“大量逃出”?笔者以为,“外资出逃”作为公众最为关注的一种经济现象,最好能以精确的方式解读,公众才能安心,不至于生疑。
  “资本外逃”被认为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增长稳定状况,反映一个国家金融体系潜在危机程度的重要指标。中国没有出现外资大量逃出现象,说明中国金融体系是稳定的。显然,邓先宏副局长表态“不存在外资大量逃出的现象”,也是想给公众吃一颗定心丸,以提振公众信心。
  外资出逃是有很多内因和外因的。比如,我国金融监管机制不健全,外资就有出逃的空间,这就是内因;再比如,金融危机让母公司资金紧张,外资“回家救母”就是外因。但无论哪一种原因,一旦外资集中出逃总会对金融和经济造成不可估量的冲击。日本、俄罗斯等经济体近期出现了外资出逃现象。所以,对外资出逃现象不可粗心大意,我们需要不断完善监管,防止外资出逃对中国经济造成大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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