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地方保护主义关键在于公平
    2009-02-19    梅新育    来源:新闻晨报

  全球贸易保护主义风潮也吹进了国内贸易?根据有关报道,湖北、湖南、安徽、河南、南京、杭州、东莞等多个省市已经相继出台优先采购本地产品的措施,地方保护主义正在抬头。地方保护主义的危害乃众所周知的常识,但仍屡禁不止,以至于上世纪90年代一度有“中国省际贸易壁垒超过国际贸易壁垒”之说。之所以如此,相当程度上是经济增长的利益分配不公所致,而且某些地方所热衷的“发展经济”和“改革”措施正在加剧这种不公,其效果堪比国际贸易中的进攻性贸易保护主义。
  目前不少大城市热衷于发展的所谓“总部经济”就是国内贸易中的进攻性贸易保护主义典型。究其本质,当下炙手可热的“总部基地”不过是国内离岸金融中心而已,是利用低税率优惠吸引大型企业集团将其总部名义上注册在这个那个总部基地,然后通过企业内部转移定价将账面利润集中到总部账上,享受总部基地的税收优惠。在这种安排下,设立总部基地的城市和大型企业集团固然实现了短期的“双赢”,但代价往往是这些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所在地付出了资源、环境、人力成本,却得不到相应的财政回报而发展滞后。
  东部沿海某些地区对外来劳动力的待遇是更加不公正的案例。中国跨地区劳动者流动规模举世无双,每年春运的滚滚人潮堪称奇观。外来劳动力对东部沿海发展的贡献有目共睹,但待遇还远远称不上“公平”二字。仅就户籍而言,根据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提供的数字,目前深圳常住人口870万,流动人口达1200万,但户籍人口仅有212万,以至于很多人到深圳创业几十年还入不了深圳户口。不仅如此,某些地方人大、政协提案还企图进一步剥夺外来劳动力的待遇,如前几年广东某地两会代表曾提出议案,要求延长外来劳动力能够享受养老保险的连续劳动年限,理由是外来劳动力工作一段时间获得享受该地退休金资格后就返回家乡了,这样导致该地支付退休金来拉动外地消费,对该地区不利。
  倘若考虑到东南沿海民工潮的起因,这种不公平就显得更加突出。因为农民工到东部打工固然有一部分是正常城市化和区域发展落差的结果,但还有相当一部分是政策失误造成农村和县域、中西部本土经济凋敝所致。新中国历史上曾经高度重视缓解区域发展失衡,在东部和中西部、城市和农村、大城市和中小城镇之间均衡配置经济资源,一批地方国企和集体企业(起源于1960—1970年代大力发展的社队企业)成为地方经济的骨干,容纳了大量就业,形成了一定的技术积累。但前些年由于进口货物、服务和外资企业(它们大多分布于东南沿海且往往得到了政府片面的优惠政策扶持)竞争,也由于国企改革措施的某些失误,农村和县域、特别是中西部地方国企和集体企业大面积破产关闭,劳动力不得不背井离乡,去竞争沿海地区的就业机会。
  既然不少地方、特别是欠发达地区不能从经济增长中分享合理的份额,那么我们又怎能片面指责他们“地方保护主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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