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剂信息公开后民众如何监督
    2008-12-16    作者:韩涵    来源:新京报

  改善食品安全,民众无疑有着强烈的意愿,然而现实中,这股民众作用的发挥还不充分,对于在食品中使用有害的违禁添加剂,或者问题食品直接导致消费者生病就医,10倍的惩罚性赔偿还是太低,难以弥补民众身心所遭受的伤害。

  12月15日,卫生部公布了《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该名单详细披露了食品生产中存在的使用违禁添加剂以及超量使用合法添加剂的情况,涉及数十种公众熟悉的日常食品。同时,为期4个月的专项整治也正式拉开帷幕。

  公众对于食品行业滥用添加剂并不陌生,这不仅是由于苏丹红、三聚氰胺等食品安全事件的爆发,更因为媒体上,林林总总“食品业知情人士”的爆料。相对于民间渠道信息的零散传播,有关部门此次以权威声音全面公布非法食品添加剂清单,是一个进步。
  其实,食品业滥用添加剂,“上游企业”往往是始作俑者,而许多下游企业和消费者一样,也是被蒙蔽的受害者,因此,行政部门通过信息公开,经常及时地发布警讯,给企业以指导,食品业这种环环相扣的相互监督形成,那些黑心“上游企业”将很难有机可乘。
  食品业滥用添加剂,大量日常食品隐藏着难以察觉的安全隐患,威胁公众的生命安全,公众需要对食品业滥用添加剂的状况有一个真实的了解,以获得相关知识用于自我防范。因此,行政部门所掌握的食品业滥用添加剂信息,不应该仅作为内部信息发布,而应该及时充分地及时公之于众。
  任何公共治理,信息公开都不可或缺,卫生部等9部门此次整治食品业滥用添加剂同时做到信息公开,值得肯定。然而,添加剂的信息公开之后,还需要善用民智与民力,鼓励公民参与食品安全监管。
  民以食为天,改善食品安全,民众无疑有着强烈的意愿,然而现实中,这股民众作用的发挥还不充分,究其原因,至少有二。
  其一,缺乏检测能力。监督食品安全需要专业知识,普通民众不可能掌握,而掌握知识的专业机构有的却将民众拒之门外。昨日《重庆晨报》报道,重庆一老太嫌检测三聚氰胺收费500元太贵,忍痛倒奶浇花。国内目前的食品检测机构,基本都以企业为服务对象,收费高昂,企业以盈利为目标,因此食品检测机构对企业采取市场化的收费无可厚非。然而,民众主动送检问题食品,主观上也许是为了个人的健康,但客观上却保护了全体公众,这是一种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因此,检测机构为民众服务,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理应低收费甚至免费,事实上,在三聚氰胺牛奶风波中,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民众送检牛奶就是免费的。
  其二,缺少动力。民众发现问题食品,按照相关法律,至多可以获得支付价款的3倍赔偿金。很明显,这种制度设计难以调动民众的维权积极性,对于无良食品企业也难有威慑。值得期待的是,正在审议中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准备将现在的3倍惩罚性赔偿提高为10倍,然而,支付价款的10倍对于售卖过期食品、以次充好、不实宣传、使用合法食品添加剂过量等普通违法行为也许不算低。但对于在食品中使用有害的违禁添加剂,或者问题食品直接导致消费者生病就医,10倍的惩罚性赔偿还是太低,难以弥补民众身心所遭受的伤害。
  保障食品安全,政府监管和公民监督两者都不可或缺,在严峻的形势下,政府之手正变得日益有力。下一步,建立起一套有效的公众参与的机制,也应尽快纳入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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