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建设之争首要讲公平
    2008-12-15    作者:禾刀    来源:潇湘晨报

  以往经济适用房一推出就受热捧,而如今广州、武汉等地经济适用房销售却遭遇尴尬。对此关于到底要不要建经济适用房再一次成为专家争论的焦点。(12月14日新华社)

  首先可以肯定的一点是,经济适用房滞销,并不表明大多数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而是在全国商品房交易量普遍萎缩,价格持续走低的整体环境下,低收入群体住房选择的一种必然理性。
  对于许多反对经济适用房建设的人而言,除了市场顾虑问题之外,其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便是,对这种模式的保障住房分配的公平性存在质疑。比如,近年来,一些地方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常常出现一些开宝马车的人,有的还存在大量出租现象。
  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尽管各地对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十分详细,但具体操作性难度极大,而且甄别判断的工作量也很大,一个本来为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的“善政”,结果反倒成了政府的心病。相比而言,没有产权的廉租房更可能淡化那些削尖脑袋的伪低收入群体的吸引力。如果真是缘于这样一种考虑,那选择廉租房至少是地方政府为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的一种次优选择。
  不过,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建设廉租房的负担并不比经济适用房低,而眼前的种种迹象也表明,一些地方之所以弃建经济适用房,其出发点恐怕不是对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平性考虑,而是在于通过这种模式消化地方楼市富余存量,以此缓解楼市可能出现的危机。无法回避的更深层次因素则是,没有地方愿意看到土地财政的美景就此消逝。
  保障性住房建设确应兼顾公平和市场,但保障性住房存在的首要前提是确保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权利,这是社会公平的大账。过分强调市场,难免令保障性住房建设本末倒置,令“善政”走样。个人以为,无论是选择建设廉租房还是经济适用房,首先必须算好社会公平这个大账,在此基础上,才能最大限度兼顾市场规律等特点,这或许才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真正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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